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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处理合同违约金税前扣除问题?

2022-08-15 来源:东饰资讯网

合同违约金可以税前扣除,但需根据特殊性进行财税处理。不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不开具发票,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开具发票,确认为营业收入。收款方向付款方收取的违约金应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反之则不需要缴纳。合同违约金的处理受法律规定限制,应事先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避免麻烦。

法律分析

一、合同违约金税前扣除吗

1、合同违约金基于合同未按约定实现或者未实现,包括合同双方约定的罚则,属于生产经营相关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同时,对于未按约定履行,包括延期以及由于履行质量产生的折让等,主张违约金一方会产生流转税的应税事项(供货方劳务提供方主张,按价外费用增加纳税;购货方劳务接受方主张,按红字折让抵减成本)。

2、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但是,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在税前进行扣除,比如对纳税人支付的税款滞纳金就不能扣除。所以,按照该文件的规定,公司的合同违约金可以税前扣除。

二、违约金如何做财税处理

1、对于不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由于不是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因此对于不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不开具发票,收取违约金的一方可以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开具收据。对于此类违约金,收取违约金一方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支付违约金一方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支出,必须取得由收取方提供的合法、合理的依据,借此证明和判断赔偿行为的真实存在和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比如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付款证明等等,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扣除凭证。

2、对于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应当根据应税行为的不同,收款方将违约金作为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开具发票给付款方。收款方确认为营业收入,付款方确认资产成本或成本费用列支。

3、由于收款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付款方向收款方收取的违约金,无论是增值税、营业税、营改增相关规定,均只规定了收款方向付款方收取的违约金应当作为价外费用,计算缴纳增值税,反过来付款方向收款方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不属于价外费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合同违约金税前可以扣除,但是因为合同违约金的特殊性,所以在我国法律上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和法律说明。有的合同违约金就可以不用税前扣除。所以建议遇到此类情况的人先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定,合同违约金可以税前扣除,但需符合特定条件。对于不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不开具发票,收取方应开具收据,并提供合法依据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对于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应开具发票并按相关规定计税。合同违约金的税前扣除存在特殊性,建议事先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三章 应 纳 税 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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