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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二次报销截止时间?

2022-01-16 来源:东饰资讯网

律师解析:

行政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所以应该是抽象的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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