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原居民身份证;2、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居住证、居住登记卡任一证明原件;3、无居住证,已在居住地登记居住信息的,带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注意,各地区办理材料有所不同,具体材料需咨询地区派出所。
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十条准则》 第一条 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一)居民户口簿;
(二)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三)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受理地公安机关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信息为准,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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