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二次报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票据、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
2、大病医保二次报销申请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4、医保卡以及个人名下的银行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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