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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被开除,合同未签,维权途径有哪些?

2020-06-03 来源:东饰资讯网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因违法违纪被解除合同,无补偿;若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辞退劳动者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拓展延伸

被解雇且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应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被解雇且未签合同的劳动者面临着重要的法律问题,需要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劳动者可以通过与雇主进行协商和谈判,寻求解雇赔偿或签订合同的补救措施。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调解或调查。如果调解无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让仲裁机构裁决解雇是否合法,并要求支付赔偿。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根据劳动法规定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被解雇且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应积极采取合法手段,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结语

被解雇且未签合同的劳动者面临重要法律问题,需采取适当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等途径解决争议。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并提起民事诉讼是保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劳动者应积极采取合法手段,捍卫自身劳动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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