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桃树坪三岔路口以西,北滨河路、靖远路、盐场路以南,南山战备路、工林路、兰工坪路、晏家坪北路以北,武威路、敦煌路、七里河大桥以东范围内所有道路(含上述路段)。 再就是7月10号是单双号限行,即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限行时间为每天7时至20时;限行车辆为本市所有机动车和长期在本市行驶的外地号牌机动车(含使用临时号牌和移动证的机动车)。外地来兰机动车3天内不受限制,以路桥收费票据为凭。此次限行的范围,包括桃树坪三岔路口以西,北滨河路、靖远路、盐场路以南,南山战备路、工林路、兰工坪路、晏家坪北路以北,武威路、敦煌路、七里河大桥以东范围内所有道路(含上述路段)。在此期间,3类机动车不受上述规定限制: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出租车(原单双日运行规定不变)、公交车及9座以上(含)客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城管、环卫、邮政、园林、市政、供电、供水、通信等部门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清障专用车辆、殡葬专用车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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