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辞职后职称还是有效的。
职称的评定与审核都是教育局,只有教育局撤销了职称才会消失。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综上所述,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三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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