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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违章三大特性

2020-03-24 来源:东饰资讯网


习惯性违章三大特性

作者:安全监督处 发表日期:2016年09月29日

大量事实证明,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是由习惯性违章行为造成的。习惯性违章潜伏着事故隐患,与事故相伴相生,成为随时可能造成危害的“定时炸弹”。与一般显而易见的违章相比,它具有哪些方面特点?

一是顽固性。习惯性违章具有顽固性特点。只要支配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思想、心里不改变,习惯性动作、方式不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就会反复出现。特别是一些习惯违章的职工,在思想上总认为自己的习惯性方式“最管用”,而妨碍了安全知识、安全规程的学习和贯彻,直到事故责任人受到惩罚。

二是传染性。习惯性违章具有上行下效、彼此模仿的特点。老师傅或同事中作中存在的一些固有的习惯性违章行为,看上去“省时省力”,职工或徒弟耳濡目染,就会不自觉地效仿,逐渐习以为常,甚至演变成群体性的违章行为,使习惯性违章延续传承下去。

三是潜伏性。具有习惯性违章的职工往往不是有意所为,而是习惯成自然的结果。习惯性违章与事故发生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但事故发生存在偶然性,不是每次习惯性违章都会引发事故,容易使人对违章现象丧失警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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