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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1成立职业卫生组织机构

2022-04-15 来源:东饰资讯网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明珠建

材有限公司文件

明珠【2014】第02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明珠建材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促进我公司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职业安全健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马友兹 副组长:刘海霞

组员:项龙 张承梓 陈益洲 李世蓉

二、职业安全健康领导小组为本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在其内设专(兼)职的职业安全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制定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安

全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落实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人的诊断、救治、康复和安置工作。

3、组织开展对本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4、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三、部门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

1、组织展开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4、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县安监局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明珠建材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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