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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信访工作计划

2021-05-27 来源:东饰资讯网

  一、强化责任,落实信访“一把手工程”

  做好信访工作,关键在于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一是签订责任书。从今年开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要与各科室、社区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深化“一把手工程”,把领导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和减少“三访”作为责任书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街道信访电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信访电工作制度,完善街道、社区二级信访网络建设,形成一种责任到人,责任共担的良好局面。三是实行街道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渠道,切实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制定的责任书和考评办法,认真落实信访责任考核。各单位在具体承办信访电件时,要按照各自责任制的要求,勇挑责任,及时解决。对因工作失误或办事不力,诱发的“三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街道信访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抽查。

  二、从源头抓起,减少“三访”问题的出现

  基层是信访问题的产生源头,也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在20xx年的信访工作中,我们要力争做到“三个提高”、“三个降低”和“二个不出”。各科室和社区一定要在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息访率和当事人息访息诉上下功夫,明确目标,做深、做细、做到位;降低来信来访率、越级上访率和集体上访率。力争将发生在本辖区范围内的问题,解决在本辖区范围内。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二各科室、社区单位要加强预警机制,树立防早防小,及时解决问题的思想。经排查,今年的信访重点主要有:“城中村”改造工程的启动,可能引起的矛盾纠纷和集体访;湖畔花园第三届业委会的换届工作中,个别老访户可能会煽动闹事,或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投诉;竞舟社区雅仕苑小区部分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纠纷;社区内因环境、业主委员会、邻里纠纷等引起的上访情况。针对这些重点信访、重点人员,涉及到的科室和社区要严加关注,经常摸排,准确掌握情况,并制定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即使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积极做好稳定说服工作。在重大政治活动和节日期间等重点时段,各社区单位要提高警惕,做到摸排在先,工作在前,尽量减少重要时段的群众上访。

  三、加大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文明上访

  当前,群众无序上访的现象增多,这既干扰了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又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了不便,甚至影响了社会正常秩序。针对这种现象,首先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使居民群众从思想上提高对合法上访的认识。《浙江省信访工作条例》已经出台,《西湖区信访工作手册》也即将印发,今年街道将组织各科室人员、社区书记、主任和社区信访干部,集中进行一次学习。各社区、科室人员也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各社区单位要充分挖屈各种渠道,以形式多样的载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条例》真正走进社区,家喻户晓。二是要积极引导。对一些涉法的信访问题,要尽量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预防产生过激违法行为。三是要依法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变当前信访活动中存在的无序现象。将坚决打击违法信访行为和实事求是解决信访问题结合起来,对有理有序的信访,要尽一切努力帮助解决;对有理无序地信访,要先变无序为有序后,再认真对待,及时解决;对无理无序的信访,特别是对组织煽动闹事的人,一定要严厉打击,依法处理,切实规范群众上访秩序。

  加强对做好城市低保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及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避免矛盾激化。要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苗头和隐患,坚持依法按城市低保政策及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城市低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避免矛盾激化转化成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同时要加强对信访人尤其是举报人的保密和保护工作。

  区分情况处理被举报人享受低保事宜。对于群众反映事项经调查属实,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的人员,由各乡镇民政办提出处理意见,书面报我局低保局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反映情况不实,被举报人员符合低保条件,各乡镇民政办将结果报我局低保局,接市民政局书面通知后恢复享受低保,将暂停的低保金予以补发,并将调查结果在被举报人居住的社区居委会再次进行公告。

  及时受理群众信访要求享受低保事宜。对于反映申请享受低保的,各乡镇要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入户调查,并在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的工作程序,无论是否符合低保条件,都须将结果书面通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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