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规范我市汽车租凭企业的管理,完善我公司租赁汽车的规章制度,依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制度,经甲乙双方同意,在不改变乙方汽车产权的前提下,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自愿将贵 车,车型 颜色 挂靠甲方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由甲方统一管理,统一安排调派,统一垫付各项需交纳的规费。建立单车收支账目,每月底由甲方向乙方公布,账目实行一月结算制。
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按照甲方规定办理一切参营手续,强制保足车损险、车上人员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额特约险种为确保安全必须安装GPS定位仪(未安装GPS者如遇不可估计的事件与本公司无任何关系)服从甲方对车辆技术状况保养进监督,保证车辆完好率和出勤率。
三、甲方将按照该车营业收入的15%提取管理服务费,并从每月营运收入中提扣。如乙方车辆需要委托甲方维修保养时,维修保养的费用月底从乙方营运收入中扣除,另外车辆租赁过程中有违章或超速的每月从乙方每辆车中扣出30元,追缴交通违章处理费。
四、如乙方需要用车,必须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管理调派。如乙方未提前告知甲方自己擅自动用车辆或私自将车辆租给他人,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按照该车日租金的三倍提取管理费。
五、甲方安排发放的车辆租赁费用收不回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追回,待甲方追回后再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车辆在挂靠期间,车辆的维护保养、年检、年审由乙方负责办理,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非正常磨损,因甲方未检查到位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车辆在租赁过程中,由于车况和机件原因造成承担人的途中救急,一般情况由乙方自行解决,特殊情况可委托甲方处理,但急救途中往返车费、过桥过路费、油费、材料费、工时费,食宿费均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车辆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和其它不可估计事件,甲方有责任按照租赁合同协助乙方处理,但不承担经济责任。
九、甲方安排发放的车辆在租赁过程中被盗、被骗、被劫的按照租赁合同处理。由甲方报告公安机关侦破,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车辆无法找回的,按二手车计算,双方各承担50%。
十、为解决乙方车辆事故的后顾之忧,由甲方在乙方营业收入中提取5%的风险金或乙方在每月结算时,扣100元作为风险基金,该款建立专用账户,用于乙方车辆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
十一、乙方自行负责办理车辆的租赁保险业务,如因未办理,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和其它不可估计事件,保险公司拒赔,与本公司无任何关系。
十二、该合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得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自行转户。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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