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月嫂(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月嫂保证人(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由于____________(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丙方)应乙方要求自愿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为了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根椐产妇实际生产日期可适当提早或退迟)其中试用期为 天。
(2)服务地点:
2.付款方式及服务费用:
(1)甲方应付乙方服务费 元/月.
(2)试用期间甲方不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试用期满,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支付日期为每个月月末的最后一天。
3.乙方工作时间:
乙方每月服务时间为天,正常为每天24小时间断性服务。如甲方有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在每个月服务时间之外另行增加服务天数,增加的天数另增加工资,以月工资的天平均数计算。
4.服务内容及标准:(标准参照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7
21-20_《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质量规范》)
(1)产妇:
A、产妇的生活护理,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帮产妇擦身,观察恶露;
B、产妇的乳房护理,月嫂需依据自己的经验帮助产妇通乳,解决乳房胀痛,教会产妇如何清洁乳房和双手后挤奶或进行乳房按摩,教会产妇正确的哺喂姿势,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制作产妇的营养餐和催乳汤水,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D、为产妇绑绷带,指导产妇做产后恢复操,促进子宫复原、恶露排出并帮助产妇体型的复原;
E、经常与产妇交流育儿心得,打破产妇对独立育儿的焦虑状态和封闭型生活的抗拒心理,及时安抚产妇,避免产后抑郁症的出现;
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G、指导产妇产后运动。
(2)婴儿:
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照料宝宝的日常起居,包括喂奶、喂水、换尿布、洗澡;为宝宝每天按摩、抚摩,锻炼身体;洗涤并消毒宝宝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B、健康方面的专业护理,包括脐带结扎部位的消毒,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
大小便等)观察记录,万一宝宝身体有异常,提醒并协助治疗;
C、常见病的观察和护理,月嫂需判定宝宝是否患有尿布疹、鹅口疮、新生儿黄疸等,并对某些新生儿疾病有预防措施;
D、宝宝的情感和潜能开发,月嫂需能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指导产妇为宝宝做婴儿操,锻炼宝宝的四肢协调能力,开发大脑并给予宝宝美妙的情感抚慰;
E、给予婴儿正确的引导,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3)其他:洗衣、买菜、煮饭、打扫卫生等日常家务。
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乙方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与乙方协商,并适当调整。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月嫂上岗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及相关身份证件。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为乙方提供基本的食宿条件。
3.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按时获得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3)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方面有疑问向乙方咨询时,乙方应予以解答。
(4)乙方在服务期内(包括路途中)发生意外事件或身体出现病症,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自行解决自身社保和保险问题。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服务期间(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伤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害,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7)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8)乙方外出应请假,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通知甲方。
三、丙方的保证责任
(1)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担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受到的所有损失,甲方追索乙方违约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等。
(2)丙方以保证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3)丙方提供的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止。如果甲乙双方有补充协议,则保证期间顺延。
(4)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5)丙方特别承诺: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充分理解、明确认识到签署本合同的法律后果。
四、合同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3)提供虚假身份、虚假资质证明文件的;
(4)乙方存在虐待婴儿的行为;
(5)乙方因过错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6)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
(8)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9)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其中,出现(1)至(5)条情形的,甲方将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应给甲方服务费用2倍以上的赔偿(偷盗行为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若乙方失踪,甲方将追究丙方法律责任;出现(6)至(9)条情形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减半折算费用给乙方;出现7条情形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给乙方。
3、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费用:
(1)甲方的工作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甲方不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
4、如遇不可抗力或其它不可归责于甲乙的情形发生,甲乙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甲、乙方欲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丙方保证责任的继续履行。
五、违约责任
1、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应给甲方服务费用2倍以上的赔偿作为违约金。
2、因出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形,乙方 应给甲方服务费用2倍以上的赔偿作为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费用并立即支付。
六、其它规定
1.签订合同之前,乙方要向甲方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
2、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 _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
日 期:_____________ ___
乙方:______ _
常住地址:__ _ ____
联系电话:日 期:_____________ ___
丙方:______ _
常住地址:__ _ 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 日 期:_____________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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