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江浩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的王立平(业务经理)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玻纤院项目部工程的投标活动。被授权代理人签署招标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务,我均予以认可。
投标单位: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代理人: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单位名称:(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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