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委:
我局是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承担着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及“山海协作”工程等工作职能。根据三定方案,我局设4个职能科室,核定事业编制12名,除去3名领导岗位、2名纪检监察岗位、1名退居二线副主任科员及2名财务人员外,4个职能科室平均只有1名工作人员,人员不足已严重影响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尤其是近年来为积极响应“浙商回归”号召,我局又新增了组织实施全市“浙商回归”工程等工作职能,工作量又进一步加大。为此,为更好地履行招商部门组织实施全市创业创新工作职能,现请求市编委批准我局增加2名事业编制。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xx市招商局
x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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