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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协议

2020-05-27 来源:东饰资讯网

  协议人:__,男,__年_月_日出生,住_市_路_弄_号_室。

  协议人:__,女,__年_月_日出生,住_市_路_弄_号_室。

  协议人__与__于__年_月_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__年_月_日生育一女__。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__与__自愿离婚。

  二、女儿__由__抚养,__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_仟元,每月5日之前支付,抚养费付至__ 8周岁; 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每周__及其父母可探视__一次,__应予以配合。

  四、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坐落于_市_路_弄_号_室的房屋一套,自离婚协议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之内完成交易手续,出售房屋的价格应得到双方一致同意,去除贷款、出售成本所得房款__、__各得50%,如一方不配合出售房屋,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分割共同财产之诉。

  五、____的汽车一辆产权归__所有,__给付__人民币_万_仟元。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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