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 李东东 证件号:(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证件号:(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乙方购买的新文化花园新丽居事宜 于 20__年 5月 2日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购房合同” ),现经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该购房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事宜,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同意乙方退房。
二、甲方办理完所有退房手续后,立即退还乙方全部定金20000.00 元(大写:两万元整 ),并无须支付任何利息。
三、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就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以及该合同已经履行和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均无任何异议,互不追究责任及损失。
四、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所有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再对该合同承担本协议书规定范围之外的任何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条款: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双方均可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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