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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条件精品多篇

2024-09-28 来源:东饰资讯网

2017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篇一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

2017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 篇二

(一)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

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三)经市人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天津公共租赁房申请流程

市国土房管局根据房源供应情况,指导区房管局调控受理申请家庭的范围和数量。

目前,根据首批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各区房管局暂时只受理符合“三种补贴”条件家庭的申请。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换取《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

区房管局对“三种补贴”资格证明有效的,且尚未领取租房补贴或房屋租赁备案到期后未再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认定具有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开具《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

房屋租赁备案期限以申请人领取租房补贴时最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记载的期限为准。

家庭人口依租房补贴人口认定,由区房管局在《申请审核表》上填写。

《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上标注可供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标注的项目出租完毕或通知单开具之日一年以上,通知单自行废止。

公租房租赁保证金

按照承租公租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缴存。

缴存的租房保证金按照同期银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满1年的,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时,抵扣欠缴租金和违约赔偿,一次性结清本息。

公租房申请书 篇三

尊敬的___区领导:

本人_____年生,系____镇居民,1990年至20__年在___厂做工,20__年以后无固定职业。丈夫___,___年生,_镇__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20__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许晴,现年8岁,就读于__县小学三年级。本人长期以来身患___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_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20__年8月和20__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1999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公租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2017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 篇四

要申请公租房,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满足: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三个“可选条件” 必须满足其一

。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成都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2、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持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至户籍所在区房管部门(高新区为区规划建设局)登记;

3、单身无房职工,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原件至户籍所在区房管部门登记;4.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至用人单位所在区房管部门登记。

2017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篇五

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

如何申请公租房

北京市公租房资格申请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审核制度,建立了统一的全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实现与地税、公安、民政、房屋等系统实时联网,提高审核效率和审核精度。

今年3月12日起,申请家庭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请时,此前必备的社保、纳税等5项证明材料不再需要提交,住房证明也有所调整简化。5项可不再提交证明材料为个税缴纳凭证、社保缴纳凭证、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单位情况以及无业、失业人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公租房按什么原则如何分配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组织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组织意向登记、监督产权单位顺序选房。

原则一:同步选房

今年3月,本市首次在大兴区高米店公租房项目,试行老年家庭和子女家庭的就近选房,按照本市原来保障房分配政策规定,六十岁以上老年备案轮候家庭可优先选房,而子女可能因不属于优先,排号靠后,面临着不能和父母就近居住、相互照顾的窘境。

实行“同步选房”政策,允许双方按照其中优先的顺序号共同选房,兼顾公平和人伦,让申请家庭感到温暖。

原则二:职住平衡

今年5月,本市首次开展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专项配租试点工作。

此次试点配租对象为新毕业就业职工家庭,家庭成员在京无房,不限收入,资格一次有效,同时首次将符合本市购房政策的外地户籍无房家庭纳入配租范围。配租房源包括海淀辛店、苏家坨和房山良乡3个项目共490套,临近产业园区区域,租金为测定的市场租金水平。

原则三:先到先得

去年4月,本市首次在通州光机电公租房项目试点“先到先得”, 在现场登记过程中,许多家庭对“先到先得”这种灵活、新颖的公租房分配方式表示欢迎,普遍认为相比再次公开摇号,简化了配租流程,大大加快了从申请到入住的步伐,无需再有过多的等待,也有利于解决职住平衡问题。

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篇六

申请对象:

单身人士或者家庭可以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什么是公租房 篇七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截至2018年6月底,北京市已启动公租房分配(含市场租房补贴)1.26万套(户),其中实物房源约1万套,新增市场租房补贴发放2600户。完成全年政府实事任务分配公租房1.5万套(户)的84%。

很多在外工作的年轻人由于资历尚浅,收入不高,租房的房租是最大的问题。而目前许多城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已经陆续推出相关的政策。公租房自申请者递交材料审合后需要经过大致五个步骤,前后需要大约两至三个月的时间能够申请成功。

2017哈尔滨公租房申请条件 篇八

1、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办法》规定,哈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公租房,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二)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在本市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四)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

2、新就业无房职工

按照规定,哈市新就业无房职工也具备申请公租房的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二)高中以上(含高中)学校毕业不满五年;(三)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四)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

3、外来务工人员

按照规定,哈市外来务工人员有申请公租房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外来人口居住证明;(二)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两年以上或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 (三)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四)在本市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4、外籍在哈务工人员

外籍来哈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外国人居留许可;(二)持有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三)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经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四)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五)在本市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廉租租赁补贴户、有经适房资格者

除了针对特定人群外,《办法》还规定,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或者具有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尚未享受保障的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

5、引进人才、劳模等特殊人群

《办法》规定,经省、市政府批准引进的人才,在本市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建国前入伍老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等住房困难家庭,省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单位职工,可以不受收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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