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区、街道的法制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_社区2012年法制创建规划。
一、加强指导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扣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以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社区居民普法教育,积极开展社区依法治理,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依法自治,切实保障社区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不断提升社区规范化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二、落实任务
加强法治建设宏观决策。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各项民主权利。以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选举权、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为重点,培育民主意识,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扩大党内民主,改革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推进党务公开,满足群众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管理的民主愿望。完善政府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和劳动、就业、社区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职能,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取向,接受人民群众严格监督的政府业绩考核制度和评价体系。
推进社会保障覆盖不同利益群体。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的就业率。
加大定纷止争、利益协调力度。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类组织作用,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上形成合力。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化解矛盾,息止纠纷。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政府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全力提升公众安全感。深化平安社区建设,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大防控”机制,健全群防群治网络。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劳教工作。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健全维稳工作机制和政法工作运行机制。
三、完成措施
1、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机制。贯彻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居民、青少年学法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载体。整合各类宣传力量和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普法教育主题活动。推进法律进学校,打造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和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律宣传与城郊文化有机结合的新途径,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
3、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事项的决策前论证制、决策中票决制、决策后责任制,完善重大决策调研、专家咨询、公众参与和合法性评价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文化管理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等领域的综合执法试点。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依法行政长效机制。深化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构建社区统一领导,居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动员和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法治社区活动。在各社区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
委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抓好发改委2012年度法治机关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委2012年法治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目标,以“建设平安石台”活动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通过努力,使全委工作环境更加稳定,治安环境更加加良好、投资环境更加优越,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坚持求真务实、突出重点、争先进位、扎实推进的工作原则,以创建平安单位为载体,全面构建发展改革部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实现无大规模集体赴省进京上访;无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无群死群伤治安事故;无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事故的目标。
1、把法治机关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法治机关创建工作列入党政机关综合考核;
2、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和市以上有恶劣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无黄、赌、毒现象。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做到组织、人员、经费、制度“四落实”。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的目标。全年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排查调处不及时、不得当而导致“民转刑”案件,干部职工对本单位治安情况满意率达95%以上;
3、加大对举报案件和上级交办事项的处理,确保无投诉事情的发生;
4、杜绝重大安全事故,邪教组织顽固分子聚集去省进市滋事案件发生;
5、建立和推行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制度,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6、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公共安全监管,严格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7、强化单位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建设长效机制,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创建活动领导责任制。法治创建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上台阶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细胞工程。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防控体系,加强督办检查,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严明工作责任。按照《石台县“建设平安石台”各地各部门主要职责》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谁主管、谁负责的创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配合,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活力。对创建工作不力,坚决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强化措施,全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按照县综治办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治保组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各项治安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治安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的目标。
4、严格规范,不断夯实创安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县综治办关于创建平安单位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使创安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见实效。同时,要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建立规范的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档案,制作统一的宣传板,实行创建活动月通报制度和创建信息报告制度。
5、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单位的意义和本单位创建平安单位的新经验、新办法,使创安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形成人人支持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巩固我乡法治乡创建工作成果,平安乡党委政府根据实际要求,将法治环境与新农村建设项目及其他各项工作紧密地联系起来,认真开展法制乡创建工作,逐步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法治管理水平得到逐年提高,推动全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制订如下计划。
1、在法治创建工作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到认识到位,计划到位,行动到位,在新农村规划建设中,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充分尊重群众自愿原则在土地征用方面,平等地保护耕地和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政府如有重大事项需要决策,必须经过人大、政协,充分讨论或请法律顾问,或经过法律专家咨询论证后方可依法履行职责。在用人方面,加大监督和考核力度,尽可能把法治化管理水平高的人,选派到村委会任职,以加强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2、健全完善政府工作规则,按上级指示要求,积极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听证和听取群众呼声,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律化水平,加快电子政府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畅通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渠道,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3、促进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位,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为市场主体服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4、强化政府法制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工作室的作用,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审查工作,及时修订,撤销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与当前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文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及国务院有关三农问题规定,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并有效实施重大事项和问题公示听证,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权责分明,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机制,时刻准备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使我乡各项工作全面沿着法治化轨道运转给外来投资商营造一个优越的法治环境,使经济工作又快又好向前发展。同时法制工作室要对各村居村规民约修改把关,加强村务管理的监督。
5、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村居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巩固“法治平安合格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成果,努力提高依法治乡、依法治村(居)、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创建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基层民主法治实践中来,依法参与公共管理,在提高依法维权意识的同时,增强履行义务的观念,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质。今年我乡计划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1村(居),县级创建2-3村(居)。
6、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代理疏导工作。全乡9个行政村实行规范化村室,并设立为民服务代理制度,切实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问题排查制度,信访听证制度,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同时对借信访之名扰乱社会秩序者依法予以处理。
7、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依法处理三农问题,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大乡容卫生、绿化、公用设施、交通等方面的管理力度,实现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8、强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残疾人,重病人及高龄老年人,农村五保老人等特殊困难家庭重点保障,努力维护失业下岗人员,农民工、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
9、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监督对象,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带头违反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案件,一旦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决不手软。
10、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要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模式,加大我乡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构建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体系。
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以关注民生为推进方向,以群众认可满意为标准,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全乡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速平安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