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风险纳税建筑业
一、建筑企业税务风险
(一)税负增加风险
营改增前,建筑企业成本尽量降低就能够获得较大的利润。营改增后,建筑企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建筑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增加,进而导致增值税为基准的附加税的增加,使企业税负的上升。。
(二)资金筹集风险
建筑企业大多工程都是跨区经营,需要预缴增值税。国家政策规定建安业取得的预收款及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时需要预缴税款。例如公司工程合同签订的含税金额为450万元,那么当该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那么需要以百分之二的点在工程所在地预缴8.11万元的税款;如果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那么需以百分之三的点预缴13.11万元。同时,还要按照规定缴纳以增值税为基准的附加税等。项目金额越大,风险越高,企业需要垫付一定的资金,并且要准备一定的资金流。
(三)合同签订风险
建筑企业在和业主签订单一EPC合同时,如果没有按照设计、施工、采购分别拆分签订核算,那么就需要从高适用税率,引起企业的税负上升。若合同签订人员没有正确认识到税改后的相关政策,没有把握好相关增值税的不同税率,那么将会给企业造成盈利水平降低,因此一定要给相关人员普及相关的税法知识,避免此类风险的产生,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二、建筑企业的纳税筹划
(一)依据供应商身份的不同进行筹划
供应商主要类别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经营者。当供应商含税报价相同时,那么采购的时候应该去一般纳税人那去进行采购,因为这样能够得到税率较高的专用的增值税发票,而且也只有这样才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扣款。当供应商含税报价不同时,那么采购应当综合考虑最终的净现金流量值,以选择最佳的供应商,使企业获利最大。以某建筑企业与某高校于2017年3月承建一项图书馆建筑工程为例。。现有A、B、C三家供应商,一般纳税人的A供应商,可以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含增值税报价是93.6万元;B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为其开征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增值税报价是74.16万元;C供应商也是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只能开出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税税报价为73万元。。筹划思想主要是建筑公司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当含税报价相同时,应选择增值税率较高的一般纳税人类型的供应商,有利于增加可抵扣税额,减少企业税负。当含税报价不同时,需要用现金净流量法计算出税后的实际利益,从而选择最利于建筑公司的供应商。当建筑公司从A供应商购买建材:应纳增值税=3000000/1.11*0.11-936000/1.17*0.07=161297(元),应纳城建,教育附加和地方附加税=161297*12%=19356(元),应纳企业所得税=(3000000/1.11-936000/1.17-19356)*25%=470837(元),现金净流量=3000000-936000-161297-19356-470837=1412510(元);当建筑公司从B供应商购买建材时:应纳增值税=3000000/1.11*0.11-741600/1.03*0.03=275697(元)应纳城建,教育附加和地方附加税=275697*12%=33084(元),应纳企业所得税=(3000000/1.11-741600/1.03-33084)*25%=487405(元),现金净流量=3000000-741600-275697-33084-487405=1462214(元);当建筑公司从C供应商购买建材:应纳增值税=3000000/1.11*0.11=297297(元),应纳城建,教育附加和地方附加税=297297*12%=35676(元),应纳企业所得税=(3000000/1.11-730000-35676)*25%=484257(元),现金净流量=3000000-730000-297297-35676-484257=1452770(元)。因此建筑公司分别从上述三家供应商中购买建材现金净流量依次是A供应商1412510元,B供应商1462214元,C供应商1452770元。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标准,建筑公司应该从B供应商处购买建材能够获得最大的利益,可以节约49704元。因此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并不能以报价和进项税额的高低来判断,除了比较价税分离后的价格外,还要综合考虑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的因素,选择最适宜的供应商。
(二)EPC合同的纳税筹划
在签订单一EPC合同时,建筑公司可以将合同进行拆分,与业主分别签订设计合同,采购合同和施工合同。其中设计合同的税率为6%,采购合同的税率为17%,施工合同的税率为11%。以某建筑公司于2017年1月承包EPC的合同的含税总价款为240万元为例。合同中分别包括设计价款40万元、工程价款90万元、设备价款110万元。可对该项目进行筹划方案的设计。筹划前未拆分EPC合同时,建筑公司与某集团签订的是EPC总承包合同,未拆分EPC合同,税率从高征收,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2400000/1.17*17%=348718元,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348718*12%=41846元,共计纳税=348718+41846=390564元。筹划后拆分EPC合同,该公司与某集团进行协商,分别签订设计、采购、施工三项合同,按提供建筑施工服务的增值税税率11%、提供设计服务的增值税税率6%、设备与材料费用的增值税税率17%分别核算,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900000/1.11*11%+400000/1.06*6%+1100000/1.17*17%=271660元,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271660*12%=32599元,共计纳税=271660+32599=304259元。筹划的结果是方案二拆分EPC合同比方案一不拆分EPC合同节约税款=390564-304259=86305元。因此建议建筑公司在签订EPC合同时,将合同进行拆分,拆分为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由建筑公司与业主分别签订,以此降低税负,达到很好的纳税筹划效果。
三、结语
[论文摘要]纳税筹划是以企业合理纳税为前提,统筹规划企业纳税行为,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措施之一,经济主体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在经济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采取各种合法措施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是在熟知相关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的科学安排,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同时纳税筹划要树立守法意识和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
1 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及面临的纳税筹划问题
1.1 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1)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措施之一。市场经济是激烈竞争的经济,经济主体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在经济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采取各种合法措施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就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之一。随着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纳税支出已经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如何优化纳税支出的纳税筹划已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2)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提起纳税筹划,不少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牺牲国家利益谋取企业私利,这是一种错误观点。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有些企业为了减少本企业的负担便打起了少缴税的主意,但往往是事与愿违;有些企业又在不知不觉地多缴税。这就使纳税筹划逐渐独立出来,并成为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活动。
纳税筹划是通过非违法的避税行为和合法的节税方案以及税负转嫁的方法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行为,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也就是说,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的科学安排,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最大化企业利益的行为。
企业利益最大化了,同时也就给国家带来了应有的利益,两者并不矛盾,是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没有企业的利益,国家利益也会受到影响;同样,企业不保证国家的利益也就没有了长久生存、发展的空间。
(3)纳税筹划要树立守法意识和维护自身权利意识。纳税筹划是企业合理、合法地对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统筹规划,以减少税费支付,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最大化企业利益,与偷税、骗税、抗税和欠税有着本质的区别。
使企业树立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我国《税收征管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由此可见,企业的规划在合法的情况下,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正当权益。也就是说,无论从企业的角度讲还是从国家、政府即征税方的角度讲进行纳税筹划都有其必要性。税法对不同地区的收受差异,使企业在减轻自身负担的同时自动调节地区间的经济结构,充分体现了国家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
1.2
纳税筹划是在保证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同时,保证企业的利益及企业的发展。。
(1)企业改革面临的纳税筹划问题。企业随着改制的发展,将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原来企业内部单位的有偿结算收入将按政策缴纳各项税费,这无形中就会增加企业的纳税额。
(2)技术改造纳税筹划。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企业可以选择有利于自身的技术改造方式和设备购置的顺序来进行纳税筹划。
(3)筹资方式的筹划。从财务管理的角度上讲,企业的筹资方式从性质上划分为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筹资方式的不同会形成纳税上的差异,我们要在不破坏资本结构的前提下,选择适应于企业自身的筹资方式。
2 纳税筹划方案
2.1 增值税中运输收入缴纳税款的筹划
由于承担着运送供暖用煤等运输业务,核算中存在着是否单独经营的情况,如果将其纳入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会为企业带来了一个筹划空间。
如公司各单位年提供的外部运输收入按3500万元计算,购买汽车配件及发生的燃料费3100万元。
(1)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应发生税费情况:
营业税3500×3%=105万元
城建税105×7%=7.35万元
教育费附加105×4%=4.2万元
支付税费合计 116.55万元
(2)按增值税兼营行为处理发生税费情况:
增值税销项税额3500×17%=595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3100×17%=527万元
城建税(595-527)×7%=4.76万元
教育费附加(595-527)×4%=2.72万元
支付税费合计 75.48万元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按兼营行为处理,企业少支付税费41.07万元,并且可以多抵扣税款527万元。
2.2 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空间
企业在年终预计年应纳税所得10.1万元,年终决定向希望工程捐款0.1万元。如不捐赠,企业所得税率33%,税后利润6.77万元;如果捐赠,企业所得税率27%,税后利润7.3万元;企业通过分析计算,这项捐赠给企业带来0.5万元的利润。这里年终预计所得额就是经营中不确定的风险,企业在筹划的同时要考虑化解各种风险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的利益。
2.3 利用银行贷款的纳税筹划空间
企业拟购买10000万元的设备,以增加赢利,对投资企业内部有两种不同意见,是利用10年积累的资金购买设备还是向银行贷款。财务部门提供了两种方案的纳税对比分析:
(1)用10年积累的10000万元购买设备,投资收益期为10年,每年平均赢利为2000万元。
该厂平均每年纳所得税2000×33%=660万元,10年共纳所得税6600万元。
(2)贷款10000万元购买设备,年平均赢利仍为2000万元,年利息支出150万元,扣除利息后,企业每年赢利1850万元。
这样企业每年纳所得税1850×33%=610.5万元,10年共纳所得税6105万元。
显然,企业以贷款方式进行投资有许多好处,可以提前进行所需要的投资活动以获取更多的利润,可以减少企业承担的资金风险,减轻税负。
(3)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企业2007年已报废固定资产净残值1500万元,对这些固定资产是整体出售还是拆除后出售进行了分析。拆除后处置预计收入1200万元,拆除费用55万元。
按相关政策,企业不将固定资产拆除,直接销售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文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缴纳增值税。
3 纳税筹划的建议方案
3.1 技术改造纳税筹划设计方案
(1)技术改造纳税筹划的设计思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13号]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按照规定,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延续抵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建议方案。①当年“新增税款”大于后购置设备尚未抵免的金额时,则当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分年度购置设备时,在同一抵免年度内,对以前年度分年度购置的设备应分别计算抵免额,即“先购置设备先抵免,后购置设备后抵免”,不影响抵免额。②当年“新增税款”小后购置设备尚未抵免的金额时,则当计算后购置设备的抵免额时,因为本年度应纳税额已经抵免了先购置设备的抵免额,故“新增税款”就有可能不足抵免后购置设备的应抵免额。这种情况下就要先比较先后购置设备抵免额的大小和可抵免剩余年限,再选择是抵免先购置设备还是后购置设备抵免额。
关键词:新税务体制 纳税筹划方法 研究分析
近年来我国税收体制为适应经济发展而进行改良,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很多企业开展纳税筹划活动。按照预定好的纳税筹划方案,在适当时期以及位置进行经营活动,能达到良好的效果,带给企业诸多好处。如果筹划进行不当,就会给企业造成损失,即造成企业税务负担。企业税务明细化的发展让其税负转变成企业发展的活动空间,尤其是在有关财政部门进行紧收或者是税务局发票催收的情况下。因此企业正确开展税务筹划活动就变得尤为重要。
一、什么是新税务体制的企业纳税筹划
在新税务体制下,为了自身更好地发展很多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工作。企业纳税筹划是一种操作性强、综合性也很强的企业纳税运作技巧。它只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业务中出现,抛开企业经济活动业务讨论纳税筹划就是纸上谈兵,涉及不到纳税筹划的实际应用。由于纳税筹划是一种预先行为,企业应在经济活动业务出现之前就要根据企业正常运营的各个环节或者是经济活动业务各个流程的有关纳税方面问题,通过总结并加以研究论证来设置纳税筹划大体方案和详细的设计思路。对企业整体纳税筹划大体方案的设计是把熟知财务税务等相关法律作为基础,对财务、税务和相关运作管理流程加以整合,加强税务检测,以免涉税风险。企业把握好纳税筹划是相当有必要的,需全方位考虑纳税筹划的前期、中期、后期方面。
一要对国内纳税筹划存有的局限性有所了解,从而能够更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提升纳税筹划的效率和完成效果。;企业纳税筹划过程中有不确定因素,以致影响筹划方案;企业纳税相关筹划人员的素质较低,并不能做出高水准的筹划方案;征收税务的一方与缴纳税务的一方二者所处的地位存在很大的差异等等。
二要在全面认识企业纳税筹划的局限性的基础上明白怎样改进企业纳税策划方案才能达到节约企业税务成本有效企业纳税策划。;掌管好企业纳税筹划与企业避税、偷税的差别和界限;企业纳税筹划要拥有超前的意识并且具有高瞻远瞩的目光;整个过程中体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理念。
三要明确企业纳税筹划的目的,在进行企业纳税筹划时要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为什么企业要开展纳税筹划活动。;筹划过程没用相关税务风险;得到企业资金合理应用的价值;完成企业的财务目标。
二、新税务体制下的企业全过程纳税筹划方法及有关分析
(一)企业在正常运行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对高薪的认定要格外注意,因为近年来国家税务部门越来约为严格。。因此,广大企业要提升自身创新能力与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为积申报地面企业所得税做好充分的准备,进而向企业良好的发展提供适当的税务空间。
(二)在收益分配的企业税务筹划
作为一个企业分配自身利润的最主要的方式,企业收益分配也是企业税务的主要源头。根据新税务体制的有关规定,相关条款明确了纳税人与企业资产在重组时的营业税问题。企业收益分配方面,在纳税人员与企业重新组合资产过程中,可按照进行出售、资产置换、合并、分立等有效方法。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把全部或是一部分实物的资产和与其有关的债务、劳动力、负债权转让给其他企业的行为过程中,涉及到不动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就不在营业税征收范围内。这样推动企业之间兼与重组,对体制机制进行深刻整改,可促使企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抛却落后的生产技术,强化节能减排,提高企业在社会市场上的竞争力。所以,企业在收益分配的活动当中,应该对资产重组进行合理的应用,达到降低整体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目的。
三、结束语
基于以上论述,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市场经济的竞争的不断加剧,在新税务体制下,企业通过有关措施进行全过程纳税筹划,针对企业有关面临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实际出发,解决企业税负问题,减少企业经营的压力,通过税收筹划控制支出的税收,让企业有余力进行发展壮大,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因此企业进行全过程税收筹划工作非常必要。
参考文献:
[1]翟云霞.新税务体制下的企业全过程的纳税筹划分析[J]. 财经界,2013
[2]蒋立君.新税务体制下的房地产企业投资与销售的纳税筹划分析[J].财经界,2010
【关键词】 延期纳税; 税务筹划; 计量
。;3.29%的小企业预计未来6个月可能大幅亏损或歇业。对于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局,有人认为是紧缩的政策所致,有人认为是中小企业放弃了实业所致,也有人认为是中小企业税负过重。这些说法虽各有侧重,但都从某个侧面反映了中小企业面临的诸多制度困局,过高的税费负担和微薄的利润更是成为中小企业难以逾越的生死关口。因此,中小企业的发展既需要国家安排适当的制度,解决制度困局;又需要中小企业自身不断提高发展和充分运用法律规定,选择适合自己的做法,比如,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少纳税或延期纳税,也就是进行税务筹划。企业税务筹划按照难易程度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规避额外税负、优化涉税方案和争取有利政策。具体做法有:规避纳税义务、税负转嫁、缩小税基、运用低税率和延期纳税等。其他税务筹划方法所产生的税务筹划利益都是比较容易测算的,比如税率从25%降低到15%,那就用应纳税所得×10%即可测算,但延期纳税筹划方法,由于总的纳税额都一样,只是纳税时间不同,这样产生的税务筹划利益如何计量呢?本文拟通过货币时间价值观念的运用来解决延期纳税的税务筹划利益计量问题,为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理论依据和分析思路。
企业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多种,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等,每一具体的税种又分别规定了一些可以选择的做法,不同做法有可能导致缴纳税收的时间不同,这样就会产生延期纳税的利益,在此分别以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例来进行分析。
一、企业所得税延期纳税税务筹划利益计量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在会计准则和税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假定某企业属于正常纳税企业,税法允许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方法计提折旧,该企业固定资产成本为C,计提折旧期限为n,无残值,企业所得税税率为T1,企业投资报酬率为r,第t年折旧额为dt,t为时间序列。。直线法各年计提折旧分别为:d1=d2=……=dn=■;年数总和法各年计提折旧分别为:d1=■,d2=■,……,dn=■。
固定资产的价值在使用期内通过分期计提折旧转入本期成本费用,有着“税收挡板”的效用。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大小将直接关系到企业成本的大小、利润高低和纳税额多少。在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一定的条件下,各期计提折旧额取决于采取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尽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许多种,折旧年限长短也不同,不同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的额也不一样,但是不管什么方法,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计提折旧总额是一个固定值,它等于固定资产原值减残值之差。这样从纳税的角度来看,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提取折旧,能够使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的前期多计提折旧,在后期少提或没有折旧额,相当于推迟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实现,从而推迟纳税,各年缴纳所得税就不一样,因此可以获得延期纳税利益。如果将货币时间价值考虑进来,将应纳税额折算成现值,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少,年数总和法次之,而运用工作量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多。那么延期纳税利益如何来计量呢,在此引入资产评估方法——收益法来计量税务筹划利益。
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导致折旧额不同,采取不同的折旧方法与直线法计提折旧进行比较,得出各年的净收益差额作为各年的预期收益。折现率的测算方法有多种,主要有累加法: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折现率=现行无风险报酬率+(市场期望报酬率历史平均值-历史平均无风险报酬率)×企业所在行业权益系统风险系数×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折现率=权益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权益资本成本+债务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债务资本成本×(1-所得税税率)。在此采用累加法来进行估算,以企业投资报酬率为折现率,运用资产评估方法收益法思路来估算年数总和法与直线法计提折旧产生的税务筹划利益。
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与直线法计提折旧相比,产生的税务筹划利益可以表示为:
巴拿马按照属地管辖权界定税收的管辖权,通常情况下,注册巴拿马境内公司的离岸(Offshore)业务不用承担相关的纳税义务。按照规定,巴拿马境内的纳税义务主体可以分为两类,即个人和公司。目前为止,中国尚未与巴拿马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并且两国之间没有签署税收互惠条例。巴拿马境内税种主要有:
(一)所得税(Income Tax for Corporation)
所得税,按照税法规定调整后的净利润缴纳30%的所得税;如果公司调整的净利润为负数,则需要按照CAIR传统方法计算所得税,即收入的1.4%计算缴纳所得税,也就是税法规定按照总收入的30%基础上征收4.67%的所得税。
税务机关要求公司按照两者较大的金额缴纳。但在理由充足并获得税务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缴纳较低金额。
公司年度亏损可以递延到以后5个纳税年度进行税前抵扣,每年可以抵扣亏损年度的20%,但是每年抵扣的金额不能超过应纳税年度税前利润的50%。
(二)利息税(Income Tax For Shareholders)
利息税,按照税法规定,公司归于股东的净利润需要缴纳10%的利息税,通常是按照公历年度或者会计年度计算的净利润作为缴税基础。
从税务角度来看,国外公司的分支机构和当地注册子公司之间差别不大,但分公司需要在次年3月31日之前缴纳税后利润10%的利息税;而对于注册的子公司,如果当年度不分红的话,则只缴纳4%的利息税(Complimentary Dividend Tax),如果董事会决定不分红,将净利润转为资本,则可以免除4%的利息税,当公司宣布分配股息的时候,需要缴纳其余的6%的利息税。
(三)关税(Customer Duty)
按照海关的商品代码,设备根据CIF价格缴纳10%~15%的关税。
(四)增值税(Valued Added Taxes orITBMS Tax)
所有产品或者劳务在巴拿马境内销售转移行为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其中单纯产品或者劳务的销售行为涉及的增值税为5%;含有酒精的产品涉及的增值税税率为10%;香烟产品涉及的增值税税率为15%。
增值税的计税基础为产品或者劳务价格,包括运送到最终消费者手中发生的额外成本。实际上,可以将增值税看成对最终消费行为的一种征税行为。公司只对本身发生的增值行为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
公司需要于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明细表。如果不能按时申报,除了进项税不能抵扣之外,税务机关可以罚款250美元。
(五)印花税(Stamp Tax)
根据税法规定,任何没有缴纳增值税的行为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其中包括合同、账单、票据和支票等都需要缴纳印花税,该税的纳税基础为合同或者账单记录的价格。
(六)特权经营税或者牌照税 (License Tax)
取得经营活动的许可公司,每年需要按照净资产的2%预先缴纳特许经营权税,对外国分公司而言,同样需要缴纳。按照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上下限为$100~$40 000。
(七)不动产税或者物业税(Real Estate Tax)
按照税法规定,所有巴拿马境内的土地以及不动产都需要缴纳不动产税。。
通常,该税每年分3次缴纳,缴税日期分别为4月30日、8月31日和12月31日。
(八)注册管理税(Franchise Tax)
按照规定,每一个注册于巴拿马的公司,每年都需要缴纳300美元的特权经营税。
(九)固定资产交易税
固定资产交易税通常按照设备销售价格的2%征收。
此外,巴拿马境内设有投资吸引区,该区对某些投资行为设有部分的税务减免。
二、税务筹划:案例解析
一家注册于中国境内的生产型企业AC公司在巴拿马政府的公共采购中中标,标的为提供一套大型设备,根据合同要求,AC企业需要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土建的业务,交货条款为DDP(Deliver Duty Paid),即AC公司需要在收货方口岸办理设备进口,从而涉及到清关等问题,清关完成后交给最终客户。
假设合同约定的设备总价款为2 000万美元;同时,AC公司还必须提供交货之后5年的有偿维护,合同总价为500万美元。按照要求,验收合格后付款。
考虑到管理成本等相关问题,中国海外出口企业大都不愿意通过在进口国设立公司进行经营。但是从税务的角度来看,我们比较分析设立和不设立公司两种方案的具体税负情况,得出适当的结论。本文未将国内的增值税退税问题纳入考虑和比较的范围之内。
(一)不设立分公司方案
不设立公司的相关情况如图1:①表示AC公司提供设备给巴拿马财政部,并且由AC公司承担一切当地的安装调试、土建和维护业务;②表示巴拿马财政部设备验收合格后,付款给AC公司。
按照巴拿马税法的规定,如果国外供应商除了提供设备,还在当地进行安装、土建和维护等业务,就会按照在巴拿马境内提供劳务的方式,对国外供应商提供预提所得税(Withholding Tax),预提所得税比例为15%,符合国际税法的惯例。因此,不设立公司方案下所涉税费如下:
1.预提所得税
工程验收交付后,巴拿马财政部在付款2 500万美元(包括设备款和维护款)的时候,需要代扣375万美元的预提所得税,即2 500×15%=375万美元。
2.关税
按照规定,巴拿马海关对该设备的关税适用税率为10%,那么AC公司需要缴纳关税200万美元,即按照报关价款2 000×10%=200万美元。
3.增值税
该方案下,AC公司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则为110万美元,通常是按照报关价款加上关税之和的5%缴纳,即(2 000+200)×5%=110万美元。按照巴拿马的规定,巴拿马财政部应该承担增值税税负,但是,按照规定,巴拿马财政部只付应付增值税110万美元的50%给AC公司,剩余的55万美元作为进项税抵扣。
此外,AC公司当地土建外包发生5万美元增值税,即100×5%=5万美元。
按照税法规定,上述100万美元加上55万美元和5万美元的增值税,AC公司可以向巴拿马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但是申请退税会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这点会影响到增值税的现金流占款问题。
因此,除增值税外,不设立公司方案下所涉税费总额预计为375+200=575万美元。
(二)设立AC巴拿马分公司方案
这种方案是AC公司在当地注册成立分公司,以AC巴拿马分公司作为中转公司,全权处理巴拿马当地发生的业务。具体情况如图2:①表示AC公司提供设备给AC巴拿马分公司,考虑当地的外包费用100万美元,可将转移价格设定为1 900万美元。AC巴拿马分公司承担清关业务;②表示AC巴拿马分公司提供设备给巴拿马财政部,并且由AC巴拿马分公司承担一切当地的安装调试、土建和维护业务;③表示AC巴拿马分公司收到财政部货款后将款直接付给AC公司;④表示巴拿马财政部付款给AC巴拿马分公司。
通常而言,巴拿马境内商业组织分为合伙制、公司制以及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巴拿马注册子公司时,法律没有对股东国籍进行限制。法律要求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并且董事会至少有3名董事成员,其中只能有一位董事成员可以兼任公司多个职位。根据巴拿马公司法规定,无论公司注册商业组织属性和形式,巴拿马公司法没有强制性最低注册资本。设立分公司方案下所涉税费如下:
1.预提所得税和分公司所得税
这种情况下,AC巴拿马分公司不涉及预提所得税,但是,需要考虑AC巴拿马分公司的所得税问题。
按照巴拿马税法规定,如果当地公司亏损,那么,需要根据公司当年销售收入30%部分的4.67%计算和缴纳所得税,即销售收入的1.4%的比例缴纳所得税。为此,假设AC巴拿马分公司当地为亏损状态,因此,至少需要缴纳35万美元的所得税,即(2 000+500)×1.4%=35万美元。
2.关税
除此之外,按照规定,巴拿马海关对该设备的关税适用税率为10%,那么AC公司需要缴纳关税190万美元,即按照报关价款1 900×10%=190万美元。
3.增值税
该方案下,AC公司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则为104.5万美元,通常是按照报关价款加上关税之和的5%缴纳,即(1 900+190)×5%=104.5万美元。AC巴拿马分公司则将此笔增值税作为进项税考虑。按照巴拿马的规定,巴拿马财政部同样应该承担增值税税负,按照规定,巴拿马财政部只付应付增值税110万美元的50%给AC公司,剩余的55万美元作为进项税抵扣。
此外,AC公司当地土建外包发生5万美元增值税,即100×5%=5万美元。
按照税法规定,上述104.5 万美元加上55万美元和5万美元的增值税,AC巴拿马分公司都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由于在当地成立公司,因此,这笔增值税的进项税抵扣不会存在不确定性的问题。因此,这种方案的增值税涉及的现金流占款较第一种方案小。
4.其他费用
此外,由于分公司在当地需要缴纳的印花税和注册管理费用都是不大的费用,两者相加估计也就1万美元。而其他费用,则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估计为1万美元。
财务管理是企业内部管理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着极其独特作用,如企业经营管理、融资、投资、税收成本和纳税筹划等。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经济贸易金额也在日益增加,作为影响财务管理的主要因素的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因此,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中纳税筹划,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合理避税、节税、充分利用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减少企业的税收成本,提高盈利能力,是现今的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谋求发展的前提。
一、纳税筹划的含义
纳税筹划是企业一种直接的降低税负的方法,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了节约税收成本、维护自身权益和实现企业发展目标,在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对日常经营管理中的筹资、经营、投资、理财、收益分配等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对其纳税情况进行优化选择后,确定经济活动方案的过程,实质就是企业通过合理的方式减少自身税收成本来提高经营利润,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过程。纳税筹划是企业合理降低税负的合法行为,同时也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内容。企业的统筹规范包括节税、避税、转嫁筹划、规避“税收陷阱”和涉税风险等五个方面。
二、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之间的关系
现今所有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都是为了能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作为企业,要想实现这个目标必须要考虑内部管理决策和外部经济法律环境的综合影响。在现今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企业要想在竞争中生存下来,得到更多的利益,实现优化财务管理的目标,就必须积极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大力节约税收成本。受国家法律法规的影响,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筹资、投资、生产经营和利益分配等活动都会受到相应的制约,此基础上要想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管理者就要高度重视并扎实开展纳税筹划工作。
三、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中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对企业财务管理理论的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的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确立和评估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纳税筹划的目标和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都是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企业不仅要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还希望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企业必须设法合理降低税收成本。同时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要实现长期盈利,保证在市场中的地位,就必须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不仅要考虑企业的长期利益,而且还需要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主要包括筹资、投资、生产经营和利润的分配等方面。纳税筹划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其贯穿于企业整个企业财务管理活动,对企业进行财务决策的时候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企业进行财务上的决策需要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优越的纳税筹划能够帮助企业合理的节约成本,增加企业的利润,让企业有更多的资金满足于经营活动,还为企业决策提供了更大的筹划空间。
(二)对企业财务管理现实的影响
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可以对企业的财务纳税状况进行监管。目前企业的纳税意识都增强了,许多企业设立了专职人员或机构来负责纳税工作,其不仅对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非常了解,能够通过优越的纳税筹划,提高经营活动的合理性,规避企业的一些经营风险,达到控制企业成本的目的,而且还可以检查和督促企业按时缴纳税费,防止由于未及时纳税使企业受到处罚而导致企业纳税成本增加等现象的发生。
纳税筹划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部分,贯穿于在企业整个经营活动中,对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具有非常大的推动作用。通过统筹规划,规范了经营管理行为,节约了企业成本,增加了企业可利用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自然也就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纳税统筹要求企业必须提供真实、精确的会计信息,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管理打造了一个良好基础。
(三)对企业财务管理对象的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纳税筹划对于企业财务管理对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纳税筹划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之上。而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主要依靠两种方法来实现:遵照我国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通过调节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或者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减少无形资产的推销年限等方法来减少企业当期的利润,从而推迟纳税时间,使企业纳税延迟到具有优惠纳税政策年限中来;二是企业通过充分利用国家的免税、退税和低税率等各项优惠政策,来直接降低企业税收成本,从而减少现金的流出。除了这两种方法以外,企业还可以通过选择存货期末计价方法、房地产、无形资产等计价方法来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
(四)对企业财务管理内容的影响
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主要有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和日常经营管理等三方面。而纳税筹划主要从筹资管理和投资管理两方面来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产生影响。
【关键词】 纳税筹划;风险因素;风险管理
纳税筹划是企业在国家税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企业内部与外部资源进行整合,使得企业能够在处理纳税问题时,实现一定的节税收益。尽管我国开始纳税筹划已有二三十年的时间,但相关的理论研究还有待深入。而且,面临不断变化的税收环境和新税法政策的出台,企业稍有不慎就会被要求补缴税款或被处罚,导致纳税筹划失败,不但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还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因此,研究纳税筹划的风险管理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税筹划风险概述
(一)纳税筹划风险的概念
《国际税收词典》中将纳税筹划表述为:“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经营和私人实务的安排以达到减轻纳税的活动”。纳税筹划的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零涉税风险。
风险是事件出现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更广义地认为是事件实现收益的不确定性。关于什么是纳税筹划风险,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从逻辑上说,纳税筹划风险首先是一种风险,然后是一种由纳税筹划产生的风险。因此,可以借助风险的概念,结合纳税筹划的目标,来对纳税筹划风险的概念进行界定。本文认为纳税筹划风险是指企业纳税筹划因失败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二)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成因
形成纳税筹划风险的原因有很多,既有企业内部的因素,也有国家宏观政策方面的因素。
1.企业内部因素。(1)对纳税筹划的成本估计很难把握。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不仅要有资金流出的准备,还要花费精力和时间协调人际沟通,各种不确定因素很多,因此纳税筹划的成本不好估计。(2)纳税筹划方法在运用上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风险性。纳税筹划有一定的空间,违法与不违法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因此纳税人只有正确掌握和熟练运用纳税筹划的方法,遵循科学的纳税筹划原则,才能真正取得纳税筹划的成功,否则将可能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
2.国家宏观政策因素。(1)国家反避税措施不断加强。税收成本在企业成本中占据了一定比例,针对企业滥用纳税筹划的状况,税务机关也在不断加强对纳税筹划的监控,通过减少税法漏洞,增加反避税措施,来维护国家利益。国家反避税措施的加强,增加了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2)纳税筹划的合法性没有明确规定。纳税筹划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处于动态中并与企业的涉税情况及企业的总体策略密切相关的经济行为。纳税筹划的合法性涉及国家税务机关与企业纳税人间的相互博弈、相互“斗争”,因此很难明确规定,这也就不可避免地给企业的纳税筹划带来了更多风险。
(三)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因素分析
1.政策风险。纳税筹划必须有严格的政策法律作为依托,必须在税法或法令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采用税法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来进行,因此法律政策因素是引起纳税筹划风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如果纳税人对税收相关政策不熟悉,把握不住政策的选择,以及变化的政策,那企业将面临纳税筹划失败的风险,最终影响到企业的切身利益。
2.经营风险。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为了达到纳税筹划的条件,创造条件所付出的成本能否收回具有不确定性,同时,企业在筹划过程中安排的一系列措施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是持续性的。为了进行纳税筹划,企业各方面的配合都需要花费成本,培训专业人员、设计筹划方案、对执行方案的控制等方面都投入了人力、智力、时间和成本,而纳税筹划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如果纳税筹划不成功,企业就有可能出现财务风险,甚至出现被税务机关处罚的风险,这种纳税筹划后果的严重性,会使企业的声誉、信用等受损。
3.道德风险。在纳税筹划过程中,纳税人可能会因自身占有较多的信息而选择过少的税负,税务人可能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在征纳双方的关系上,纳税人能否足额纳税还是要靠纳税人员的自觉性来完成,纳税人如果认同道德规范的约束,就会选择合法的避税行为,如果纳税人在道德上没有很高的素养,就会触及涉税风险。如果纳税人在缴纳多少税款上下工夫,则纳税人倾向于利用纳税筹划达到减少税款的目的,此时纳税人更容易违反道德的约束,由纳税筹划事项而引起的道德风险。
二、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意识不强
大部分企业更多考虑的是税务筹划能给企业到来多少经济利益,把节税的数额作为纳税筹划成败的评价指标,而对纳税筹划暗含的风险却没有警觉,缺乏风险管理的意识。有的企业领导只重视每月报表内的各种数据,对企业内部会计人员、财务人员对各种税的申报和处理方式缺乏监督。纳税筹划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其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及其相关的风险管理,需要高层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否则可能导致纳税筹划的失败。
(二)纳税筹划人员总体素质不高
企业纳税筹划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既要对会计、税收等业务知识全面掌握,又要清楚国家的税收制度、财政政策、法律知识等,同时还要有一套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法,这样的人才是很少见的。纳税筹划人员素质不高,直接影响着纳税筹划的风险管理,制约着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发展。例如,有的企业连延迟纳税技巧也没有掌握:该企业签订了一份1 000万元的销售合同,购买方资金有限,要求延迟付款,而根据规定当期需按已确认收入计算缴纳税金,给该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纳税压力。如果该企业与购买方签订分期付款销售合同,分期确认收入,便只需分期纳税。
(三)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处置不当
许多纳税筹划活动是在法律的边界运作,纳税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加上我国各地的税务机关征管的特点、方式和具体要求都有所不同,因此,能否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是纳税筹划方案能否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部分企业缺乏与税务机关沟通,自行实施纳税筹划,往往得不到认可,以偷税漏税被处罚;有的企业通过红包、人情,企图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税收方面的优待,运气好可以侥幸过关,但长远来看隐患尤多。
(四)纳税筹划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
企业的纳税筹划风险很多是暴露在业务流程中的,通过流程梳理与改造可以解决,这时的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则主要落实到内部控制上。而现实中很多企业或是根本就没有建立纳税筹划的内部控制制度,或是建立了但未实施,或是实施了但未有效实施,这些都不利于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管理。
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对策
(一)增强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意识
凡事预则立,企业要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企业领导或高层高层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税务筹划人员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要求他们在纳税筹划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以合法性、合理性为基本原则来进行纳税筹划和申报活动。
企业领导要彻底转变“纳税筹划就是为了千方百计地减少纳税额”的片面观点,要全面考虑纳税筹划的利弊,综合分析纳税筹划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各种风险,采取合法、积极的措施,尽量降低风险, 争取最大的收益。
(二)引进或培养税务筹划人才,有效运用税收筹划方法
21世纪的竞争关键是人才的竞争,无论在哪个领域、哪个行业,人才都是决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资源。在税收筹划领域,人才同样是至关重要的。优秀的纳税筹划人才,能大大提高企业纳税筹划的成功率,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给企业真正带来利益。因此,企业在招聘财务会计人员时,应把税务筹划能力的考核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同时适时淘汰不称职的财务人员。
如果企业自身的会计人才很多,只是缺乏系统培训或专项分工,那可以采取培训和再教育的方式进行培养。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应该包含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信息、国家财经法规等,使会计人员在相应岗位上能应付自如。对已入职多年的纳税筹划人员,企业应安排合理的时间组织进行统一的学习、继续教育。如针对纳税筹划的学习班、研讨班,脱产到院校学习,推行学历与职称挂钩等。
有效运用税收筹划方法是很重要的,能在遵守税收法律的前提下做到给企业节税。例如,某企业拟转让一项专利,价值500万元,同时有两家公司竞争购买,一家为外国公司(境外),一家为内地公司(境内)。根据税法对征税范围的规定,转让专利技术在国外使用,免交营业税,通过纳税筹划,把专利卖给外国公司可以免交500×5%=25(万元)的营业税。
。由于纳税筹划的复杂性,纳税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本来就很模糊,比如纳税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等,况且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企业税务筹划人员要尽量争取税务机关的指导和认同,避免筹划成果转化上的风险。有的企业片面地认为只要是专业人员开展的纳税筹划,就一定会得到税务机关的承认,但在筹划实践中,往往会事与愿违。企业如果不及时争取税务机关的指导,依然我行我素,必一定要承担纳税筹划的风险。
(四)推行规范的制度管理
制度化的管理是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纳税筹划风险管理也离不开制度化管理这条路。
1.管理制度化。涉税事项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业务流程、发票管理、税务审阅制度等,这些制度是税务事项恰当处理的保证,是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基础。
2.事项处理程序化。税务事项处理过程是税务事项管理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制度,也是一项最基本的涉税制度。实现业务流程的程序化、标准化,是企业纳税筹划的基础保障,企业要充分重视。
3.内部控制制度化。通过对生产经营中各涉税环节纳税活动的计划、审核、分析和评价,使企业的纳税活动处于一种规范有序的监管控制之中,以便于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
结语
纳税筹划已成为企业理财中必不可少的内容,纳税筹划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纳税筹划所面临的风险和困难也就越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对纳税筹划风险进行管理以减少损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3C框架课题组.全面风险管理理论与实务[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8.
[2] 梁文涛.我国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现存问题与改进措施[J].山东纺织经济,2009(6).
[3] 李大明等.企业税收筹划原理与方法[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
关键词:纳税筹划风险
一、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法的能动性运用,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策划活动。一个成功的筹划方案可以为企业实现税收负担最小,这也要求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素质。一个优秀的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能制订成功的筹划方案,而且应该是一个最有效的沟通者。沟通能力主要表现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上。
纳税筹划人员如何将纳税筹划方案通过自己的沟通技巧获得税务机关认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筹划人员应良好的具备职业道德,严格分清涉税事项、涉税环节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不得将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纳入筹划方案,从而避免将纳税筹划引入偷税的歧途,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涉税风险。
二、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
在一般人看来,纳税筹划是涉税问题,理所当然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事实上,企业财务工作只是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正确核算与反映,很多具体业务不是财务单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纳税筹划应该从生产经营入手,即在财务处理过程之前,有的甚至应该在业务发生之前,就要知道税收对业务的影响。以上文瑞都国际一期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实务操作为例,纳税筹划方案整体设计(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财务部门完成,提交给公司管理层的专题研究通过后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由公司领导统一协调,工程、营销、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
因此,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而是决策、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的统一协调。企业要做好纳税筹划,必须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加强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按照税法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操作,对各涉税环节统筹规划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满意的筹划效果。
三、纳税筹划的风险及防范
纳税筹划风险指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不依法纳税的风险。即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准,造成事实上的偷税,从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二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三是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形成税收筹划风险。例如在企业改制、兼并、分设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涉及多种税收优惠,如果不能系统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现筹划失败的风险;四是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
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纳税筹划风险意识。企业纳税筹划人员通过学习税收政策,可以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既然纳税筹划方案主要来自税收法律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纳税人、税率等的不同规定,那么对相关税法全面了解就成为纳税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企业最有利的税收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纳税筹划活动就无法进行。
。综合衡量税务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
2.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素质。纳税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谋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l办作能力等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
3.企业管理层充分重视。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由十纳税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4.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灵活。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的税制、税法、相关政策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会不断地调整或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必须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适时更新筹划内容,评价税务筹划的风险,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转嫁风险,比较风险与收益,使纳税筹划在动态调整中为企业带来收益。
。由于税法规定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区间,加之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纳税筹划人员对此很难准确把握。。
。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纳税筹划的成功实施做到未雨绸缪。
参考文献:
[关键词]纳税筹划风险
一、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法的能动性运用,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策划活动。一个成功的筹划方案可以为企业实现税收负担最小,这也要求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素质。一个优秀的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能制订成功的筹划方案,而且应该是一个最有效的沟通者。沟通能力主要表现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上。
纳税筹划人员如何将纳税筹划方案通过自己的沟通技巧获得税务机关认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筹划人员应良好的具备职业道德,严格分清涉税事项、涉税环节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不得将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纳入筹划方案,从而避免将纳税筹划引入偷税的歧途,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涉税风险。
二、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
在一般人看来,纳税筹划是涉税问题,理所当然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事实上,企业财务工作只是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正确核算与反映,很多具体业务不是财务单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纳税筹划应该从生产经营入手,即在财务处理过程之前,有的甚至应该在业务发生之前,就要知道税收对业务的影响。以上文瑞都国际一期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实务操作为例,纳税筹划方案整体设计(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财务部门完成,提交给公司管理层的专题研究通过后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由公司领导统一协调,工程、营销、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
因此,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而是决策、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的统一协调。企业要做好纳税筹划,必须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加强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按照税法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操作,对各涉税环节统筹规划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满意的筹划效果。
三、纳税筹划的风险及防范
纳税筹划风险指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不依法纳税的风险。即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准,造成事实上的偷税,从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二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三是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形成税收筹划风险。例如在企业改制、兼并、分设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涉及多种税收优惠,如果不能系统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现筹划失败的风险;四是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
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纳税筹划风险意识。企业纳税筹划人员通过学习税收政策,可以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既然纳税筹划方案主要来自税收法律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纳税人、税率等的不同规定,那么对相关税法全面了解就成为纳税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企业最有利的税收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纳税筹划活动就无法进行。
。综合衡量税务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
2.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素质。纳税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谋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l办作能力等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
3.企业管理层充分重视。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由十纳税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4.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灵活。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的税制、税法、相关政策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会不断地调整或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必须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适时更新筹划内容,评价税务筹划的风险,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转嫁风险,比较风险与收益,使纳税筹划在动态调整中为企业带来收益。
。由于税法规定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区间,加之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纳税筹划人员对此很难准确把握。。
。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纳税筹划的成功实施做到未雨绸缪。
参考文献:
摘 要 相对于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来说,纳税筹划是当前企业为降低或减少企业税务资金负担的重要财务管理措施,当前经济环境的多元化形势下,企业纳税筹划同样具有不确定性,甚至造成一定的市场风险,本文针对当前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风险形式及其防范措施进行了简要分析和阐述。
关键词 企业管理 财务管理 纳税筹划 风险防范
税收是国家依法进行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作为企业财务管理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纳税筹划是基于企业资金流量最大化目标前提下针对企业税款缴纳所实施的科学策划活动,其技术实践性相对较强。受客观因素制约,企业纳税筹划往往会因其不确定性而面临不同程度的市场风险,新形势下,加强企业纳税筹划风险及其防范措施探究,对于促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极为关键。
一、企业纳税筹划及其纳税筹划风险的内涵特征
纳税筹划,是指依法对相关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筹划并制定合理的纳税操作方案来达到节税目的的活动,通常具有合法性、前瞻性和目的性特征。企业纳税筹划是指企业立足于税法基础上,在不违反税法规定条件范围下,利用现行税法制度存在的相关差异或疏漏条款,通过对企业融资、投资及经营等涉税事务活动进行合理规划与统筹安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减轻或规避税务负担,以谋求最大程度纳税利益的合法行为。 纳税筹划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因此企业纳税筹划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各种风险。所谓企业纳税筹划风险是指企业在具体的纳税筹划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或客观原因的存在,导致纳税企业出现纳税损失或付出的相关代价。相对来说,企业纳税筹划风险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危害性较大。
二、当前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表现形式
企业纳税风险的成因相对复杂,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内外经济环境条件,国家税收法律政策导向、企业自身经济活动效益、纳税筹划成本大小程度以及税务行政执法的偏差等内外因素都将会导致企业纳税筹划面临着多种形式的风险:
1.政策风险:企业纳税筹划需要在国家相关政策范围内进行策划实施,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税法政策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还不尽完善,如果筹划企业对国家相关经济政策理解运用不到位,在政策选择或政策时效性发生不确定性变化时,则会出现企业纳税筹划失败,甚至面临被税务机关查处的风险。
2.财务风险:企业纳税筹划应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纳税筹划是针对企业税金缴纳所实施的策划活动,企业资本结构对其影响较大,税法规定企业在纳税时可享有所得税收益,负债利息可在税前扣除,股息则只能从税后利润中支付。当企业出现过多债务负担时可能会产生负面效应,最终导致财务风险增加。
3.经营风险。企业纳税筹划是对企业未来纳税活动的提前策划,企业的经营活动影响着纳税筹划方案的有效实施,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若企业纳税筹划方法不符合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或自身经营活动发生变化甚至判断失误,可能会导致导致企业经营机制紊乱,造成税负风险。
4.法律风险。企业纳税筹划方案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需要符合税法相关规定,并在税务机关认可前提下才能进行实施,鉴于我国目前税务机关对具体税收事项的自由裁量权,如果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针对相关税法理解和税务机关的认定出现偏差或冲突,其纳税筹划有可能蜕变成偷税行为,出现纳税筹划法律风险。
5.信誉风险。企业经济活动中,信誉是决定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对于企业适应外部环境,拓展市场空间意义深远。若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将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市场信誉和品牌形象,从而形成纳税风险,增加了企业未来发展经营的难度
三、新时期防范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策略
新形势下,加强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防范是优化企业财务资金管理,保障企业资金流量的有效途径,具体策略如下:
1.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强化企业纳税筹划风险意识
企业纳税筹划技术综合性较强,属于融合税收、会计、财务、法律等多种理论知识的财务管理活动。企业要防范纳税筹划风险,首先要加强企业纳税筹划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树立企业纳税风险意识,强化其财务管理的服务职能和责任理念,针对企业纳税筹划项目全面提高统筹策划能力、加强与各部门的配合协作能力,提高财务风险分析预测能力。
2.规范纳税筹划程序,优化企业纳税筹划方案体系
企业纳税筹划的过程实际上是据其生产经营活动针对税收政策进行选择应用的过程,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程,企业要根据纳税企业实际情况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为载体合理选择法律依据制定并优化纳税筹划方案,保障企业纳税筹划方案及其实施程序的灵活性,加强筹划方案的审查和评估,科学预测分析纳税方案的潜在风险,适时优化筹划内容,保证纳税筹划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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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重企业成本效益,加强企业纳税筹划成本控制
成本效益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原则,企业实施纳税筹划必须在进一步优化企业内外发展环境的同时严格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综合考虑纳税筹划的直接成本以及纳税筹划的机会成本,全面权衡纳税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成本控制,尽量将企业纳税筹划的实施成本和损失控制在小于所得收益之内,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保证实现纳税筹划预期收益的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的双赢目标。
结束语:
总之,纳税筹划是企业降低纳税成本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针对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纳税筹划所面临的诸多风险形式,优化选择税法政策及纳税方案,加强纳税筹划风险的预警和防范,有益于企业节约财务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增强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