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区重大火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向宏国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张青山副县长、杨志慧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消防大队、安监局、公安局、法制办、商务局、广电局、城管局、市管服务中心、工商局、电力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姚绍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政府办:负责综合协调整改情况的落实。
消防大队:负责现场指导各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配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制定安全逃生路线图,协助广电局制作消防公益广告、发放消防整改通知。
安监局:负责依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对整治活动予以指导。
公安局:依法制止和打击阻挠整治的违法行为。
法制办:负责对整治工作依法行政上把关。
商务局:负责组织发放宣传单。
。
城管局:负责拆除违章搭建的摊点、棚子及后续管理工作、宣传单。
市管服务中心:负责拆除违章搭建的摊点、棚子。加强市场日常监管,督促经营户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做好消防安全日常检查、上报工作,做好宣传工作。
工商局:负责对经营户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宣传工作。
电力公司:负责检查私拉乱接电线,检查用电安全,指导用户电线整改。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火灾隐患得到整改,重、特大火灾得到控制甚至是杜绝。消防能力得到增强,消防栓、消防水带、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齐全,建立了完整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为全县创造安定、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整改活动从5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改阶段(5月10日一5月底)
。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一6月底)
。二是对电路安全整治,查处私拉乱接电线用户,检查用电安全。三是对消防通道整治,疏散消防通道,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防火间距。四是对消防器材配备整治。财政落实专项资金,添置公共场所的消防水带、水枪和灭火器等器材设备,检查消火栓水压情况,督促经营户配置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五是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消防大队要组织消防安全应急实战实兵实地演练活动,制定安全逃生路线图。
(三)巩固、复查验收阶段(7月1日一7月底)
消防、安监等部门集中对城区重大火灾隐患地区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出具检查意见。对经营户和住户进行防火和用电安全知识考核。
五、几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城区内几处消防隐患点都存在隐患时间长、社会影响面大、整改难度高的特点,已引起上级政府的高度重视,XX年省政府对民安综合市场消防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目前,距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还有较在差距。各部门各单位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以开展“龙山县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为契机,抽调专人参加整治工作,服从领导小组安排,切实落实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要严密组织,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关系重大,各部门各单位应不等不靠,迅速行动。县政府办牵头各部门,要发挥好协调督促作用,协调各监管部门和责任单位积极投入到整改工作中来;消防大队作为主要业务指导和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指导作用,进行防火培训,组织应急演练;各部门根据方案要求,积极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整治目标的实现。
。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左右努力,现有出租房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租房产生新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组织领导:
县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濮志江同志任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和县安监局、工商局、建设局、供电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及县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公安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汇总通报工作。各部门、乡镇(街道)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联络员名单请于明年1月30日前报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负责制订具体整治工作方案,组织辖区内动员发动、普查登记、整治整改、检查验收工作,指导、督促各村(居)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公约,组织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和逃生演练。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出租房屋治安安全管理,对出租房屋内违法生产、加工、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行为,依法实施处罚;消防部门负责对出租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检查治理,对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实施处罚;加强对出租房屋专项治理工作的消防业务指导,积极提供各类消防技术咨询,确保整治顺利实施。
安监部门:负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并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工商部门: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活动进行查处。
建设部门:负责消防车道、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积极改善出租房屋的外部消防安全条件。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对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依法给予处罚,对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依法给予处罚。
电力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外部供电线路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房屋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
城管部门:负责对违法搭建的出租房屋进行整治,依法坚决拆除违法搭建的出租房屋和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物。
宣传部门:负责社会面上的消防安全宣传和出租房屋的专项宣传,营造消防安全氛围。
综治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集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和对策,并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严格进行检查考核。
其他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本行业系统内存在的出租房屋进行排查整治。
四、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范围是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郊结合部、块状经济发达的区块、用于出租的简易棚屋连片区域。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11月开始,到明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今年12月至明年1月)
1、建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县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租房整治方案。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组织,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工作。
2、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在全县统一动员部署下,各乡镇(街道)要召开相关会议传达精神,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和任务。
3、加大宣传,营造工作氛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等途径大力宣传消防安全隐患存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努力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摸底阶段(明年2月至明年3月)
1、开展隐患排查。。
2、组织自查自改。各乡镇(街道)要边排查边动员,明确房屋出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整治工作要求,逐户同房屋出租人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场所要限期进行人员分离,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三)集中整改阶段(明年4月至明年8月)
1、整改提高。按照出租房屋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出租人负责整改,出租房屋外的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由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整改的要求,在辖区内集中时间全面开展整治。对本次治理重点的出租房屋、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工作组,帮助整治整改。
2、强制整改。对不具备出租房屋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在集中治理阶段结束前全部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未拆除的,责令停止出租或营业。对不配合的场所和业主则上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联合执法,强制整改。此项工作要求在明年7月底前完成。
3、完善机制。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出租房火灾危险性分析和消防安全等级评价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督促整改和政府挂牌督办等长效管理机制,同时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督查、考核和联合执法为基本手段,将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相结合,与“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相结合,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相结合,与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四)考核验收阶段(明年9月至明年10月)
县将组织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组对全县出租房屋专项治理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为主,对纳入专项整治的出租房屋及有人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所有登记在案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各乡镇(街道)将书面总结和自查报告于明年9月10日前上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制订考核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和考核,验收不合格的,责令继续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出租房火灾频发,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推进。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认真逐户地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督促房屋出租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治理职责到户到人。各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加强对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特别是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要予以通报表彰,树立典型;对组织整治不力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县防汛办:
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防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镇旱汛指发电【2018】7号)文件精神,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抗旱防汛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2018年7月9日至16日我乡积极组织各村及相关单位对全乡防汛安全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对辖区范围内的沟渠河道、乡村主干道路、居民点、危房危窑等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隐患大检查,强化了隐患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落实整改防患措施,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受灾情况:
受连续降雨天气影响,2018年7月9日至10日,我乡出现持续强降雨天气,部分村组遭受洪涝灾害。截至目前,经初步统计,此次降水致使我乡11个村不同程度受灾。其中:因灾倒塌房屋5户10间,严重毁坏房屋10户10间,一般损坏房屋5户5间,围墙倒塌5户25米。造成我乡村组砂石路8处塌方,塌方面积120㎡,水毁道路2公里,其中砂石路1公里,土路1公里,此次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估计达80万元。
二、工作措施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7月9日接到通知后,政府乡长李宝龙第一时间作出重要安排,要求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排查整改我乡防汛工作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重点区域,做好我乡安全度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对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抢险队伍人员和相关单位责任再次明确,做好值班值守,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强化防洪抢险队伍,提高防洪抢险能力。严格落实各村和全村工作人员的值班纪律,各村小范围安全隐患由各自村24小时巡查,并重点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点的监测力度,汛期落实专人进行24小时值班,发现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对我乡的防汛物资进行排查。针对物资短缺情况,按照“抗大灾、防大患”的要求,不断充实防灾减灾物资储备,我乡和个体经营者签订协议,储备铲车、砂石、麻袋、铁锹、帐篷、雨具、简易食品等各类防洪抢险工具物资。
四、乡街道雨污排水沟运行正常,未出现堵塞情况。
五、对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学校、医院、新农村等进行重点排查,疏通排洪沟道,排除安全隐患。
六、组织各村对我乡5个存在灾害安全隐患易发生山体滑坡的地段进行现场排查,落实责任强化预警措施。
。对水毁道路设立警示标志,防治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对损毁的道路进行修复。
八、山区部分群众居住危窑危房,汛期内发生暴雨山洪存在安全隐患,已通知危窑危房户做好观察,注意防范,责令村委会在汛期内加强监管,发现雨情,做好信息传递和防范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思想发动和督查检查,统一思想认识。。各行政村、各乡直单位在前阶段检查的基础上,再组织全面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前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看看还存在哪些安全隐患,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挡。
2、进一步落实责任和预案,提高应急能力。防汛责任人认真履职,迅速到岗到位,深入各自责任区,熟悉情况,解决问题。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
排查范围为人员密集场所、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二)内容1.人员密集场所
①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
②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应当限期拆除。
③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应当限期改正。
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应当立即改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当限期改正。
⑤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限期改正。
⑥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应当立即改正。
⑦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应当限期改正。
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
⑨建筑物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未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未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安排专人监护,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改正;严禁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⑩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应当限期改正。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①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限期改正。②城镇燃气的气源厂、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应当限期改正。
③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应当立即改正。
④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
二、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和广电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分局,负责对整个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搞好分工协作,共同开展工作。。
(一)宣传发动(9月16日-20日)自即日起,集中10天的时间,向全社会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单位自查整改(9月20日-9月30日)
各单位按照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照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各单位自查整改结束后填写《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附后),报本行业或本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复查(10月1日-10月20日)
由行业、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承诺已整改的火灾隐患逐一检查落实;对存在火灾隐患未整改的单位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复查中发现单位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或拒绝整改的,应当依法依纪给予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其他责任人员行政、纪律处分。(四)领导小组组织检查(10月21日-10月30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自查和系统复查情况进一步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责令其重新整改。(五)政府挂牌督办(11月1日-15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对确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由公安消防部门以同级人民政府名义在单位的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各县区人民政府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层层签订督促整改责任书,并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完毕。
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
单位名称地址
单位
印鉴使用性质人员密集场所1、影剧院、礼堂2、夜总会3、网吧4、舞厅、卡拉OK厅5、游艺厅6、保龄球馆7、桑拿浴室8、其他公共娱乐场所9、旅馆、宾馆10、饭店、餐厅11、商场、超市、室内市场12、学校13、托儿所、幼儿园14、养老院15、医院16、劳动密集型企业车间、宿舍
17、其他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18、甲、乙类厂房19、甲、乙类库房20、加油、气站
21、甲、乙类油、气罐站22、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
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
负责人)
的负责人)
。
签名:时间:年月日
(消防安全责任人)1经排查发现并已整改的火灾隐患部位隐患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工作目标
1、抓法律法规的组织学习,提升行业管理水平,重点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
2、抓安全监管的工作,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职责任务,重点落实驻矿安监员日常监管和隐患督查跟踪整改到位,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挂牌跟踪。
3、抓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花建设,提高防实抗实能力,重点解决煤矿的基本条件和地面“五个一”工程的规范达标。
4、抓煤矿职工业务素质的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整体安全技术素质,重点加强值班长和井下普工特殊工种的培训复训和日常的业务学习,力争做到培训率达100%。
5、抓煤矿存在时发生安全隐患和季发性安全隐患及重灾区的安全隐患,整改重点对我所的瓦斯、顶板的水灾隐患,争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6、抓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做到有依据、有准绳,重点做好“五图”的准确,真实可靠,做到煤矿安全作业规程和措施能有针对性和现实性。
7、督促和辅导搞好煤矿资产整合,严格按照技术设计及安全专篇施工。加快技术改造进度争取20nn年通过技改验收1—2个煤矿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责任
1、驻矿安监员每月对所驻煤矿下井检查20天以上、驻矿22天以上,月初列出工作计划,月底写出工作小结。
2、驻矿安监员在日常检查中排出来的隐患,必须限定整改限期,并跟踪督查煤矿整改期限内落实整改到位;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撤出受威胁区域的作业人员,并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督促煤矿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上报煤管所。
3、煤管所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煤矿长期存在的隐患,不及时落实整改的及查出重大安全隐患给予经济处罚,以至停产整顿,迫使煤矿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
4、各矿驻矿安监员同所驻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一起在三月底前,制定煤矿安全生产年计划、季计划、月计划。确保年安全生产工作有目标,有序无乱通过验收。
5、严把安全生产关,积极协助煤矿技改扩能,严格按设计和安全专篇施工工作。
(二)安全培训
1、驻矿安监员按要求及时督促煤矿矿长、有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盛市、县举办的培训,持证上岗率100%。
2、驻矿安监员和煤矿矿长必须每月组织一次煤矿职工安全知识培训学习。
(三)安全资料建档
1、把各级政府及管理部门的文件有安全隐患整改表归档。
2、把煤矿从业人员的花名册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归档,并复印一份上报煤管所存档。
三、工作措施
(一)安全管理实行四包责任制
1、包安全检查,驻矿安监员对所驻矿3天内必须下井检查两次,煤矿矿长必须每周下井检查两次以上,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煤管所实施重点跟踪督查,并对煤矿实行停产整顿,由煤矿上报整改方案,报煤管所及县煤炭局批复后,方可恢复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否则从重处罚。
2、包隐患排查整改,驻矿安监员每次检查后,必须督促煤矿将排查出的隐患和“三违”行为,在指定的期限内按要求落实整改到位,并对“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3、包组织培训,驻矿安监员要求及时督促所驻煤矿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确保煤矿矿长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并没月组织所驻煤矿职工进行培训,未按要求组织培训的将从每月奖金中扣发驻矿安监员的安全奖,煤矿矿长不支持配合的,将对煤矿实行停产整顿。
4、包制度的建立健全,各驻矿安监员必须认真督促所驻煤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项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1、煤矿矿长和驻矿安监员认真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本矿地面设施(五个一工程)和五大系统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期限。
2、根据整改方案所列出的问题,及时筹集投入安全资金,落实整改,在年底前整改到位,迎接验收。
(三)安全管理资料建档
驻矿安监员督促煤矿把各项安全资料完整和设施筹备到位,并规好档,没有到位的将扣发驻矿安监员的安全奖,对煤矿实行停产整顿。
四、内务管理
1、学习制度,煤管所每月组织安监员集中学习两次,主要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
2、完善煤矿安全管理档案,各矿安监员必须督促煤矿把各煤矿和职工花名
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得复印件及安全技术措施上报煤管所存档。
3、出勤考核制度,安监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有事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作旷工处置。
五、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bloodsnow”为你整理了这篇水库安全运行检查整改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义乌市稠城街道泮塘水库安全运行检查整改报告
义乌市水务局: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对6-7月份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和责任追究的通知》(办监督函[2020]757号)文件要求,针对水利部对我街道的泮塘水库安全运行检查中发现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安排专人第一时间进行整改。截止目前,通报的泮塘水库大坝安全监测问题已整改。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思想重视、迅速部署整改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街道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整改工作,并定整改人、整改时间、整改内容的“三定”措施,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
二、拟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
针对通知中指出的问题,我街道立即拟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实施整改,消除水库安全运行隐患。
各矿井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监察部,以及集团公司驻矿(处)安全监察处,对所属矿井的重大隐患负有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的职责。
第二章隐患排查
第五条各矿井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健全各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1、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各矿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兼职责任。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要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2、集团公司和矿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配备技术力量,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3、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各矿的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矿分管副矿长协助矿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负有同等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4、集团公司和矿分管的副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整改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5、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部长和驻矿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监察责任;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分管副部长、总工程师,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有安全监察直接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参加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跟踪落实隐患的现场整改情况,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闭合管理,并建立和保管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台账。
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总工程师、驻矿安全监察处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监察责任。专兼职安监人员要按三大规程及有关文件规定,认真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跟踪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认真检查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执行情况,严格把关。
6、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和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的主要机构,对隐患排查、整改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7、基层区队的区队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兼职责任。每天组织一次对本区队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登记建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8、基层区队的技术负责人,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直接责任。负责编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9、基层区队的班组
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作业前,必须认真排查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提出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依靠本班组力量无法进行整改,或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及时向区队以及矿调度室汇报。
10、基层区队的现场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和区队兼职班干部进行汇报,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第三章隐患的分级管理和监控
第六条对煤矿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监控。
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在每月5日前,各矿井分管部门要在每月25日前,按照以往对十害专管的要求,从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管理、水文地质、冲击地压、其它等十大方面,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所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按照下述方法进行分类和定级,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即:需要地方政府或省政府及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为a类,需要集团公司帮助解决的安全隐患为b类,属于矿安排解决的安全隐患为c类,属于区队自身解决的安全隐患为d类;按照其危害程度和隐患的性质不同,分为:特别严重、严重、中等、一般、较轻5个等级。在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汇总表时,要按照隐患的类别、危害的程度和隐患的专业类别,依照a类、b类、c类、d类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填报;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分别填入各自的汇总表,以明确区分。煤矿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汇总表,要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及时下发到基层相关单位。对不属于上述两类煤矿安全隐患的其他安全生产关键问题,仍按现行的相关规定,经梳理后专门填写安全生产关键预报表,分别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属于基本建设工程的,要同时报送规划部。
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跟踪督查b类隐患,并协调省或地方政府及部门解决a类隐患。
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矿长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各矿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
矿井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要及时向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煤矿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第七条集团公司和各矿井必须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制度。集团公司和各矿井按照季度和月度分别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可将季度和月度排查分析会合并进行。各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水文地质、冲击地压及其它相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周要与安监部门一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区队每天要分析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每次会议都要有原始记录。
第八条集团公司和各矿两级安全监察部门要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每月底,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监察部门,以及驻矿安全监察处,要将本单位当月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以及本单位的相关领导和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按期进行整改的,先停产整顿,再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第四章隐患的建档和上报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驻矿安全监察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监察意见书,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的情况;对未按期完成隐患处理或因安全隐患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的,要依照责任追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所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跟踪落实,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实行档案化闭合管理。。
第十一条各生产矿井、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当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以及所排查出来的下个月的安全隐患,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提交书面报告。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要将上季度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本季度所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上述报告均要经矿长签字。报告的主要内容要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和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深入企业和项目一线,在产业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在全面检查县建材产业区内所有企业和项目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规模以上企业、在建重点项目。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7月31日)。产业区内所有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促检查阶段(7月31日—9月15日)。县建材产业区管委会将开展专项检查,并配合乡镇、县级相关部门采取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落实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并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四、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采取企业全面自查,管委会分组进行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内容
(一)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特别是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等工作落实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的相关证照完备情况;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环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的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责任追究情况,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防汛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急预案演练和岗位工人培训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各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矿山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强化提升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和从业人员素质,抓好煤矿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抓好安全技术装备、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强化责任落实,推进精细化管理,促进煤矿企业强基固本,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配齐配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特作人员。
(二)所有煤矿必须在2月5日前完成复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并提出复产复建验收申请。
(三)生产、试运转、建设矿井必须在2月10日前通过验收投入生产、试运转和建设。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生产、试运转矿井必须百分之百达到《煤矿恢复生产验收必备条件》(表1-1附后)各项要求,满足《煤矿恢复生产验收基本条件》(表1-2附后)要求的百分之80%以上。
(二)建设矿井必须百分之百达到《煤矿恢复建设验收必备条件》(表2-1附后)各项要求,满足《煤矿恢复建设验收基本条件》(表2-2附后)要求的百分之80%以上。
(三)生产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防治水、防灭火等专业及监测监控、抽采、压风、供水等系统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通风、瓦斯防治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二级以上标准。建设矿井各项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并正常使用,主体工程和安全设施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县人民政府成立节后煤矿复产复建验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复产复建整改验收领导小组,抓好隐患排查和整改验收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严格执行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程序
1、提出整改申请。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配齐并于2月1日前到位,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防突管理机构和防治水管理机构等,方可向安监、能源部门提出整改申请。
2、提交整改方案。2月3日前必须完成自查自纠按要求提交整改方案到所属煤监站,煤监站接到整改申请后,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检查意见。煤矿企业根据存在的隐患和检查意见编制整改方案报安监、能源部门备案后方可整改。
3、提交验收申请。煤矿企业按整改方案内容整改并于2月5日整改结束,并组织自查合格,提出验收申请。
4、组织验收。县级煤矿复产复建验收领导小组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在收到验收申请2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完毕。验收合格的煤矿,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由县政府办公室下达书面通知后方可恢复生产或建设。
(二)对春节期间未放假继续生产或建设的煤矿,一律按节后复产复建验收程序组织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验收领导小组和包保组、工作组要认真履行服务、指导和督促的职责,深入煤矿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煤矿企业及时排除困难,督促煤矿抓紧整改,按时通过验收。煤矿企业精心组织,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抓好煤矿复产复建工作的落实,确保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验收领导小组要按照分片负责的要求、时限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煤矿节后复产复建工作的落实。对煤矿企业复产复建工作不力,2月5日前管理人员、特作人员配备不到位的处罚拾万元。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责成管辖煤监站督促并帮助煤矿继续抓紧整改。整改结束后及时组织复查验收。对节后复产复建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处理、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标准,严格把关
各级验收人员要按照复建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进行验收,不得随意改变或降低标准。验收过程中,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煤矿复建复产验收工作认真、规范、有序、稳妥进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确保复建复产验收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完成情况、结果
备注
上
周
工
作
1、跟班作业福田站杂散电流排查
已完成存在故障的排查
2、安排技术组人员2015年4月份安全检查计划
已上报
3、开展2015年“三防”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4、3月质量分析报告2号线变电专业部分汇总
已完成
5、4月份月度例会
已完成
6、4月3日海月直流框架保护动作抢修
参加抢修、整理事故分析报告
工作内容
完成情况、结果
备注
上
周
工
作
1、跟班作业福田站杂散电流排查
已完成存在故障的排查
2、安排技术组人员2015年4月份安全检查计划
已上报
3、开展2015年“三防”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4、3月质量分析报告2号线变电专业部分汇总
已完成
5、4月份月度例会
已完成
6、4月3日海月直流框架保护动作抢修
参加抢修、整理事故分析报告
7、清明节值班保障
已完成
8、湾厦站2号动力变温控仪故障处理
更换新的温控仪,已完成故障消缺
持续进行
10、拉铆液压钳工具创新跟进
厂家已完成工具制作目前在进行现场测试
11、安全隐患排查季周报表汇总
已上报
12、“3.21”事件反思活动组织工班撰写反思感想修改
已上报
13、2号线全线存在缺陷记录汇总
已上报
14、10号线凉帽山车辆段初步概算(变电修改)
已修改上报
15、各设备包保工程师对包保设备进行备品备件梳理汇总
持续进行4.15日汇总完毕
下周工作计划
1、计划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季4月第一周报表汇总
持续进行
2、与南自、通号公司确定整改方案
施工方计划本周五来车辆段确定对杂散电流存在的问题处理方案
持续进行
4、各设备包保工程师对包保设备进行备品备件梳理汇总
持续进行4.15日汇总完毕
5、拉铆液压钳工具创新跟进
持续跟进
6、编制4月份安全演练计划
计划4月中旬进行演练
建议
1、
2、
7、清明节值班保障
已完成
8、湾厦站2号动力变温控仪故障处理
更换新的温控仪,已完成故障消缺
持续进行
10、拉铆液压钳工具创新跟进
厂家已完成工具制作目前在进行现场测试
11、安全隐患排查季周报表汇总
已上报
12、“3.21”事件反思活动组织工班撰写反思感想修改
已上报
13、2号线全线存在缺陷记录汇总
已上报
14、10号线凉帽山车辆段初步概算(变电修改)
已修改上报
15、各设备包保工程师对包保设备进行备品备件梳理汇总
持续进行4.15日汇总完毕
下周工作计划
1、计划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季4月第一周报表汇总
持续进行
2、与南自、通号公司确定整改方案
施工方计划本周五来车辆段确定对杂散电流存在的问题处理方案
持续进行
4、各设备包保工程师对包保设备进行备品备件梳理汇总
持续进行4.15日汇总完毕
5、拉铆液压钳工具创新跟进
持续跟进
6、编制4月份安全演练计划
计划4月中旬进行演练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