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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最长时间是多长

2024-07-16 来源:东饰资讯网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一、车祸保险理赔期限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二、车祸诉讼时效从什么时间开始算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观点:

(一)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是否受伤往往当场即可发现。因此,其诉讼时效期间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从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所谓“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不仅包括有侵害事实的发生,而且还应当包括知晓具体的侵害人。这是根据法院受理案件的要求决定的,因为向法院起诉时只有知道明确的被告,法院才会给予受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前,受害人只知道侵害事实已经发生,而对于具体的侵害人并不是很了解,因此,诉讼时效应该从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算。

(三)从治疗终结之日起算

持该观点的人理由如下:

1、伤害之日或者伤势确诊之日,受害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的事实,但受害人对于自己的损失数额还无法确定,而只有在治疗终结后才能确定自己的具体损失数额;

2、由于受害人一直处在治疗当中,其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在持续不断地增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就一直处于持续状态,治疗终结后,受害人的损失不再增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方才结束。因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应该从治疗终结之日起算。交通事故赔付标准

三、交通事故诉讼规定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下: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3、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4、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

5、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6、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自实际发生后起算。

7、侵权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案件,以明确侵权人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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