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足别人婚姻的第三者犯不犯法要分以下情况:
1、法律规定第三者没有结婚,而且没有和有配偶一方结婚或者同居就不属于犯罪;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则构成重婚罪。
重婚有以下表现形式:
1、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的人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公开共同生活;
3、已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公开共同生活的人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4、已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公开共同生活的人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公开共同生活;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重婚罪的认定条件如下:
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3、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七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