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漏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处理方式:如构成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如未构成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可澄清并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人不利。
法律分析
对于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漏项,主要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处理方式:属于未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条件的,则构成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对其作出否决投标处理;如果投标漏项并未构成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行澄清,根据澄清结果、招标文件或者法律法规等规定决定是否作出对该投标人不利的量化。
拓展延伸
投标漏项如何影响评标结果及解决方案
投标漏项是指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未能完整或准确地填写相关投标文件中的必要信息或遗漏了某些重要细节。这可能会对评标结果产生重大影响。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投标时通常会根据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进行评分,而投标漏项可能导致评分降低或甚至被排除在评标范围之外。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评标过程中应设立专门的机制来处理投标漏项,如允许投标人进行补正或提供补充文件。此外,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实际情况权衡投标漏项对投标文件的影响,并采取公正、合理的方式进行评分和决策,以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结语
在评标过程中,对于发现的投标漏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处理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投标漏项属于未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条件,则构成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否决该投标。而如果投标漏项并未构成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等规定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人作出不利的量化。投标漏项可能对评标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评标过程中应设立专门机制来处理,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法律依据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