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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单(机动车1) 篇23

2024-07-16 来源:东饰资讯网

  被保险人:_________

  保险单号:_________

  鉴于投保人已向本保险人递交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纳保险费,本保险人依照承保险别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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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牌│            │厂牌│              ┃

  ┃号码│            │型号│              ┃

  ┠──┼────────────┼──┼──────────────┨

  ┃发动│            │车架│              ┃

  ┃机号│            │号 │              ┃

  ┠──┼─────────┬──┼──┼──┬──┬────┬───┨

  ┃行驶│         │使用│  │座位│  │初次登记│   ┃

  ┃  │         │  │  │/ │  │    │   ┃

  ┃区域│         │性质│  │吨位│  │ 年月 │   ┃

  ┠──┴─────────┴──┴──┴──┼──┴────┴───┨

  ┃车辆损失险                │ 第三者责任险     ┃

  ┠───┬─────┬───┬───┬───┼─────┬─────┨

  ┃保险 │保险   │费率(│ 基本│保险费│ 赔偿限额 │保险费小计┃

  ┃价值 │金额   │%) │保险费│ 小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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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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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险别    │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费率(固定│保险费小计┃三

  ┃ │       │           │保险费) │     ┃

  ┃ ├───────┼───────────┼─────┼─────┨联

  ┃ │全车盗抢险  │           │     │     ┃

  ┃附├──┬────┼───────────┼─────┼─────┨

  ┃ │车上│车上座位│           │     │     ┃被

  ┃ │责任├────┼───────────┼─────┼─────┨保

  ┃ │险 │车上货物│           │     │     ┃险

  ┃ ├──┴────┼───────────┼─────┼─────┨人

  ┃加│无过失责任险 │           │     │     ┃留

  ┃ ├───────┼───────────┼─────┼─────┨存

  ┃ │车载货物掉落责│           │     │     ┃联

  ┃ │任险     │           │     │     ┃

  ┃ ├───────┼───────────┼─────┼─────┨

  ┃险│玻璃单独破碎险│           │     │     ┃

  ┃ ├───────┼───────────┼─────┼─────┨

  ┃ │车辆停驶损失险│           │     │     ┃

  ┃ ├───────┼───────────┼─────┼─────┨

  ┃ │自燃损失险  │           │     │     ┃

  ┃ ├───────┼───────────┼─────┼─────┨

  ┃ │新增加设备损失│           │     │     ┃

  ┃ │险      │           │     │     ┃

  ┃ ├───────┼───────────┼─────┼─────┨

  ┃ │不计免赔特约险│           │     │     ┃

  ┃ ├───────┼───────────┼─────┼─────┨

  ┃ │       │           │     │     ┃

  ┠─┴───────┴───────────┴─────┴─────┨

  ┃无赔偿优待金额: 保险费合计(小写) (大写):          ┃

  ┠─────┬───────────────────────────┨

  ┃保险期限 │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

  ┠─────┴───────────────────────────┨

  ┃特别约定:                            ┃

  ┃                                 ┃

  ┃                                 ┃

  ┠─────────────────────────────────┨

  ┃明示告知:1.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填写内容如与投保事实不符,立 ┃

  ┃即通知本保险人采用机动车辆保险批单更改,其他方式的更改无效。   ┃

  ┃ 2.保险阅读所附保险条款,特别是有关责任免除和被保险人义     ┃

  ┃务的部分。                            ┃

  ┃ 3.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等,应书面通知     ┃

  ┃本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

  ┃ 4.发生保险事故后,在48小时内通知本保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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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保险人地址:         │保 险 人:           ┃

  ┃                │地址: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签单日期:           ┃

  ┃                │ (保险人签章)         ┃

  ┃联系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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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保人(签章):_________       制单人(签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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