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长春市经开区 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万元整(¥ 元整)出售给乙方。
二、甲方承诺:
1、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2、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3、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4、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5、甲方需在房屋新证后 天内交房屋居住权。
三、乙方承诺:
1、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2、乙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向甲方交 万元订金。
3、乙方需在领取房屋产权领取单之日付 万元,其余 元房款交房之日结清。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四、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 元订金。
2、如果乙方违约,订金__万元作为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搁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