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师证分为一级建造师证和二级建造师证。
一级建造师证是由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签发,省人事厅颁发。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可以得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是由省人事厅和建设厅共同签发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是由省人事厅和建设厅共同签发,省人事厅颁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可以获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的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