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年检标志不贴会被处罚,而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则可以不用在粘贴纸质检验标志。若处罚,则一般是罚款、扣一分,严重情况可扣留车辆。而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就可以不用在粘贴纸质检验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由进行处罚。
以下是相关的具体处罚:
1、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将罚款并扣1分;
2、没有携带保险标志:交警将依法扣车,罚款并扣1分;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保险标志:要扣车,处以伪造挪用标志的罚款;
4、保险凭证遗失仍然继续上路:交警将扣留车辆,罚款并扣1分,直至补办标志后发还车辆;
5、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交管部门将不予验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都应将当年检验标志粘贴在车辆前窗右上角明显位置。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年检标志贴法1、拿到新标志后,取下旧标志,首先将新标志贴到保鲜膜上,其次剪掉保鲜膜沿标志外边缘,然后贴到车前档玻璃后,再用清水往保鲜膜上抹上一点,就可以很好地贴到前挡玻璃上。取下,不仅省事,也不会损伤膜与玻璃。
2、还有一种静电膜,可以先将年检、交强险标志贴在静电膜上,再将其粘在车窗右上方,这样就可以轻松更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七条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