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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盗窃罪怎么赔偿

2023-09-29 来源:东饰资讯网

犯盗窃罪的,根据盗窃数额和具体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如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一、刑事退赔谁来执行

刑事“退赔”是指犯罪分子因犯罪所获得的赃款赃物应“退赔”给被害人,但犯罪分子本人财物用来供犯罪使用的,应当没收,上缴国库。刑事退赔,只能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依法予以追缴执行。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规定,“因人身权利受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损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二、诈骗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吗

诈骗罪一般是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

诈骗罪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虽然法律规定受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这两种情况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诈骗罪案中,被骗的钱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因此并不能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诈骗案中受害人的损失,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同时,根据规定,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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