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不低于22周岁,女性不低于20周岁,男性25周岁、女性23周岁属于晚婚。
港台地区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不低于18周岁,女性不低于16周岁。宁夏、新疆等自治区和自治州的少数民族结婚年龄为男性不低于20周岁,女性不低于18周岁。
因此,女性19岁如果属于港台同胞或者少数民族是可以领到结婚证的,男性19岁属于港台同胞可以领证,其他情况均不可进行结婚登记。
未到结婚年龄将年龄进行隐瞒后领取的结婚证没有法律效应,应无条件解除婚姻关系,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两人仍属于同居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
如果两人在相处过程中产生矛盾,想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不会进行受理。若因财产情况或者子女抚养产生纠纷,人民法院才会依法受理。
没有达到结婚年龄领取结婚证是无效婚姻,等双方都到了法定规定的结婚年龄后,一定要到婚姻登记处进行补办,在法律上确定两人的婚姻关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