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子女未满两周岁的;子女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更随母亲一起生活的。抚养权的归属判定都会从子女利益的角度进行考虑。
一、妈妈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母亲;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第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1.母亲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母亲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母亲的可能性较大。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母亲。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母亲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离婚孩子归谁要怎么分配
离婚孩子如何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
2、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从理论上来说,是哪一方可以提供更有利于孩子生活的环境和条件,就归哪一方。
3、二到八岁的孩子,法院依据最有利于孩子原则,主要考虑父母哪方能够带好孩子。比如孩子的家庭作业的经常是谁签字,家长会经常谁去开,课外辅导班缴费签字等等,这些都是法院判抚养权的重要参考因素;
4、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即已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孩子,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5、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多年,可以作为父或母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轮流抚养。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如下:
1、核心原则,子女利益最大化;
2、根据子女年龄确定抚养权原则;
3、考虑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原则;
4、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5、协议优先原则。
三、3岁男孩离婚会判给谁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子女抚养权归属只有一个原则: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从孩子利益最大化出发来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1、对不满两岁的儿童,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岁的儿童,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先达成协议,可以约定,按协议处理;达成不成协议的,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儿童最有利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岁者,应尊重其真实意愿;让孩子选择跟随父亲或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