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范高空坠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2、高墩、架梁施工等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等。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意义:
1、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安全目标考核可以监督其它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可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有效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反映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痕迹,有效指导今后的项目安全管理。
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安全保障体系。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
(4)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中可能导致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设施等做好专项防护。
(5)施工现场暂时停工的,责任方应当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并承担所需费用。
(6)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置有效的消防措施。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三、什么是不反事故措施
反事故措施包括第一条,工作前要勘察施工现场,提前进行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工作前要勘察现场,工作负责人必须清楚和明确工作任务、作业范围和施工方法,并根据作业类型、方法、人员、工器具、环境等制定危险点预控措施,不得盲目接受工作任务。第二条,检修、施工要使用工作票,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交底检修施工要填用工作票,不得无票工作。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作业人员现场交底,做到“四清楚”,即作业任务清楚、现场危险点清楚、现场的作业程序清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清楚。未经现场交底不得开始工作。第三条,施工现场要设专人监护,严把现场安全关施工现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班成员要各司其职,专职监护人要对工作人员精神状态、工器具配备、现场安全措施、作业安全行为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不得脱岗或随意替代工作。第四条,电气作业要先进行停电,验明无电后即装设接地线停电工作要按照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的程序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对双电源供电的设施,做好防止反送电的措施。作业部位必须验电,验电后立即装设接地线,禁止不做安全措施或随意变更作业次序。,第五条,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脚扣登杆全过程系安全带进入工作现场要戴好安全帽,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登高作业要检查工器具并确认合格,用脚扣登杆应全过程系好、系牢安全带,不得失去安全保护。第六条,梯子登高要有专人扶守,必须采取防滑、限高措施梯子登高前应检查并确认梯身合格、基面牢固、定位可靠;作业时梯子应与地面成600左右的斜角,距梯顶不得少于1米,要有专人全过程扶守,不得单人专业。第七条,人工立杆要使用抱杆,必须由专人进行统一指挥立撤杆塔要由专人统一指挥,使用合格工器具。人工立杆要使用抱杆,不得用铁锹、桩柱等代替;机械立杆起吊位置应合适,严禁过载使用。第八条,撤杆撤线要先检查杆根,必须加设临时拉线或晃绳撤杆撤线应先检查杆身、杆基、拉线等是否牢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晃绳,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进行作业。第九条,交通要道施工要双向设置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守架拆线路要由专人指挥,在公路、铁路、航道等交通要道上应双向设置标志进行警示、隔离,并设专人手持旗帜看管。禁止不采取防止挂线事故的防范措施。第十条,放、撤线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要使用绝缘牵引绳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放、撤线时要就近在施工的线路上装设临时接地线,要使用绝缘牵引绳并与带电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