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未还清不可以加配偶名字。
房贷还没还完的情况下,一般银行不可以加配偶名字,等还清贷款之后才可以申请。银行不同意给房贷未还清的房屋加名是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因为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增加了名字,相当于改变了借款人,债权债务关系也就因此发生了改变,对银行来说这存在潜在风险。
房贷没还清卖房子:
1.房贷转按揭。
官方定义是指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将现有剩余贷款转给新的买房人,这就需要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同时如果买房的人不想在现有贷款银行办理贷款,还会涉及到跨行转按揭。今年房贷政策收紧,银行对“转按揭”限制会更多了,只有少数银行可以做,所以这种方法有一定局限性;
2.用买家首付还清贷款。
这种方法比较常见,如果买家是全款买房就比较简单,卖家直接跟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将房子解除抵押。如果买家也需要贷款,要考虑到首付款不够支付剩余贷款的情况,随着信贷政策收紧,银行审批房贷的周期也变长了,急着卖房的话,也要考虑到买房人办理贷款时间的问题;
3.用抵押物申请抵押贷款还清房贷。
综上所述,卖房人可以用房产等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偿还剩余按揭贷款。待买家结清放款后再偿还抵押贷款。房产抵押贷款的优势在于,由于房子属于固定资产,价格相对稳定,贬值的可能性较低,因此最高贷款额度可以达到房产评估值的80%。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