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是否必须公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2023-11-13 来源:东饰资讯网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公证并非必须,但对于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必须公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包括双方签名盖章,明确补偿方式、安置房信息等内容。若协议存在矛盾,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维权,避免损失扩大。

法律分析

如果开发商或是政府等要拆迁房屋的话,为明确拆迁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矛盾纠纷的产生,一般是要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因为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往往价值较大,所以有些人就不知道这种分量的协议书是不是得拿去公证过才有效力。

事实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不必须公证,公证与否看当事人的约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只要是双方协商自愿后签名盖章,那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但如果拆迁的房屋属于管理部门代管的,那么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另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一般包括下面的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此外,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时,需要明确安置房的位置,安置房是期房还是现房,补偿标准等重要信息。如果安置房是期房,就必须在合同上写明多久入住,超过这个期限按照国家法规该怎样补偿等。

最后,现在一般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都会涉及较多补偿款,或是有安置房的约定,要是因为这个协议书有什么矛盾的话,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及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维权,避免扩大损失。

结语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有效性无需公证,只要双方自愿签署并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但若涉及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公证有助于确保协议内容的真实合法,消除被代管人的疑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包括双方单位、姓名、经办人等信息,并需双方签署盖章方可生效。协议中应明确拆迁补偿方式、支付期限、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等重要内容。若遇到矛盾,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协助,以避免进一步损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