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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与监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2023-09-29 来源:东饰资讯网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交货人交付的储藏物,存货人支付储藏费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2、保管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也存在无偿合同的情况;而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

3、保管合同给付保管凭证;仓储合同是给付仓单。

4、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都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但无偿保管有轻过失免责的规定;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轻过失不免责。

5、寄存人和存货人都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仓储物。但保管人要求对方提前提取的权利不同。

一、仓储合同中的保管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1、接受和验收存货人的货物入库的义务;

2、危险通知义务;

3、给付仓单义务;

4、对仓储物实行储存和保管的义务;

5、返还仓储物的义务;

6、允许存货人检查和采取样品的义务等。

二、仓储合同可以是无偿吗

签署的仓储合同可以无偿,由于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的标的都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主要义务都是妥为保管存货人交付其保管的物品,因此,两者有时较难区分。但也有下列几点区别:

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

2、合同是否有偿不一样。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仓储是有偿的。

3、保管人的资格要求不一样。保管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无特别的要求,一般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作为保管人。而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有特殊要求,保管人即仓库营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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