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买房子要交一万团购费和一万定金,现在不想买了,这钱能退吗?

2023-09-29 来源:东饰资讯网

1、买房子的定金可以退还,如果是因为卖方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力的原因的话,定金可以退还,因卖方原因的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但如果是买方的原因的话,一般是不能退还。除此之外,合同中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的情况处理。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房子交了1万团购费和1万定金,现在不想买,这笔钱可以退吗?

1、买房子的定金可以退还,如果是因为卖方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力的原因的话,定金可以退还,因卖方原因的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但如果是买方的原因的话,一般是不能退还。除此之外,合同中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的情况处理。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我看了二手房,签了合同,交了一万的定金,现在不想买了

买二手房交定金应该采取下列措施来避免定金纠纷:1、由收受定金的一方依法出具收取定金的凭证;2、明确地约定定金的数额;3、订立书面的定金合同或者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不想买房了定金能退吗

买房交了定金,又不想买了能不能退要看是否有正当理由,具体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简单点说,如果开发商违约,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因为限购等国家政策,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应当退还定金。但是如果是因为自身原因违约,定金不退。

买房付了首付,现在不想买了,能退款吗?

购房交了首付后不买了能退款。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退房退款,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者退房、售房者退款、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买房交了定金,现在不想买了,可以退吗

“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如为缔结合同而设的“定金”,则不论购房合同是否最后缔结,开发商均应退款或将“定金”抵作房款;如为履行合同而设的“定金”,则购房合同系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不管是合同签订前还是签订的同时交付“定金”,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成立。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