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处分共同财产的权利,但仅限于为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二人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否则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另一方有权追回被配偶擅自处理的财产。
一、找小三要钱可以要回来吗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老公给小三买的东西或赠与的财产原配有权要回来。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二、老公给小三转的钱,我有请求要回
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分开描述,如果丈夫将其个人财产转移给小三,那么妻子无权要求其返还。但是如果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支付给第三者,那么妻子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赠与返还财产。因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老公在妻子不知情且未经妻子同意的情形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丈夫的这种赠与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及公序良俗原则,因此这种赠与行为也应认定为无效。
三、第三者的钱可以追回吗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另一方有权追回。婚内赠与第三者财物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违反了夫妻相互忠诚与尊重的义务,因此这种赠与行为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