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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人员指的是什么

2025-01-04 来源:东饰资讯网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我国法律中所规定的公职人员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其种类一般包括有:公务员;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单位管理人员等。

第2种观点: 公务员领导职务级别划分是:1、国家级正职,一级;2、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3、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4、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5、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6、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7、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公职人员等级评定依据是什么:1、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2、公务员的资历;3、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4、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级别的工具;5、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可能受到降级的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七条公务员级别应当根据其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公务员累计五年定期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以在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九条厅局级副职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在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生活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我国法律中所规定的公职人员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其种类一般包括有:公务员;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单位管理人员等。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据统计,违法犯罪外国人中“三非”问题较为突出,此类外国人大多无生活来源、无稳定住所、无正当职业,有的甚至专门来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法律依据:《外管法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对私自谋职的外国人,终止其任职或就业的同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限期出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三非人员”是指“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人。据统计,违法犯罪外国人中“三非”问题较为突出,此类外国人大多无生活来源、无稳定住所、无正当职业,有的甚至专门来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第二十七条 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拘留审查、监视居住或者遣送出境。 第四十条规定:对非法入出中国国境的外国人,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3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也可以并处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情节严 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对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私自谋职的外国人,在终止其任职或者就业的同时,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 ?限期出境。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 第十六、十九、二十条规定,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可以处警告或者每非法居留1日,处500元罚款,总额不超过5000元,或者处3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情节严重的, 处限期出境。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的外国人,可以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 定,不执行公安机关决定的外国人,在强制其执行决定的同时,可以处警告或者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三非人员”是指“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人。据统计,违法犯罪外国人中“三非”问题较为突出,此类外国人大多无生活来源、无稳定住所、无正当职业,有的甚至专门来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第二十七条 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拘留审查、监视居住或者遣送出境。 第四十条规定:对非法入出中国国境的外国人,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3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也可以并处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情节严 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对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私自谋职的外国人,在终止其任职或者就业的同时,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 ​限期出境。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 第十六、十九、二十条规定,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可以处警告或者每非法居留1日,处500元罚款,总额不超过5000元,或者处3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情节严重的, 处限期出境。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的外国人,可以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 定,不执行公安机关决定的外国人,在强制其执行决定的同时,可以处警告或者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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