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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指的是哪几类?

2025-01-04 来源:东饰资讯网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我国法律中所规定的公职人员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其种类一般包括有:公务员;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单位管理人员等。

第2种观点: 公务员领导职务级别划分是:1、国家级正职,一级;2、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3、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4、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5、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6、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7、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公职人员等级评定依据是什么:1、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2、公务员的资历;3、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4、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级别的工具;5、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可能受到降级的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七条公务员级别应当根据其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公务员累计五年定期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以在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九条厅局级副职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在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生活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我国法律中所规定的公职人员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其种类一般包括有:公务员;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单位管理人员等。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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