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违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人身伤情鉴定文书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规范要求。鉴定文书中应当有被害人正面免冠照片及其人体需要鉴定的所有损伤部位的细目照片。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制作《鉴定意见通知书》,送达被害人和违法犯罪嫌疑人。1、重新鉴定,申请应提交办案部门,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申请书一般提交给负责该案件的部门,具体就是交给承办案件警官。2、如果经重新鉴定后,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费用则要重新鉴定申请人自行承担。3、申请重新鉴定时,办案机关会要求受害人予以配合的。不配合的,对其提交的原鉴定结论不予采用。4、伤情重新鉴定,可以在接到伤情鉴定结论书后,法院判决前,随时提出;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区别情况具体对待。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违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 当对司法鉴定意见书有重大明确的异议且确实符合法律规定的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时,重新鉴定程序方能启动,原有的鉴定意见才会失去证据的效力。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通过补充鉴定或修正鉴定意见及重新质证可以解决的,法院一般不会启动重新鉴定的程序。 司法鉴定投诉是指投诉人对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进行投诉,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事项。投诉人在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投诉申请时,应当附带提交完整齐全的书面投诉材料。若投诉人、被投诉人认为司法行政机关的投诉处理结果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28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一条 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二条 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