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广大人民群众:
维护生态、保护环境,倡导移风易俗,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严格执行《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切实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及环境污染,特向广大居民群众倡议:
一、严格遵守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主动维护本区美好生活环境,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尽量少放、不放烟花爆竹。
二、严禁在本区国家机关驻地、医疗机构、学校、交通枢纽、养老院、燃油燃气、宗教、文物保护单位、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物流、婚庆等场所及其它禁放区域周边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自觉抵制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劝阻他人购买非法烟花爆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发现涉及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请拨打举报电话“96119”、“12345”、“110”。
让我们从少燃放一枚烟花爆竹做起,共同爱护和保护环境,以实际行动营造文明、宜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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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