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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包保障房是怎么分配的

2023-04-17 来源:东饰资讯网

大山包保障房实行轮候分配,按轮候号先后顺序配租或者配售。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中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非京籍人员凭暂住证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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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障房5年后卖出价格怎么分,怎么计算

符合分配条件分,按市场评估价的45%计算。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的规定,厦门市保障房在销售后的5年后,保障房的卖出价格是按每批次房源市场评估价的45%确定的,保障房存在居住隐患的条件进行有优先分配。保障性住房是指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

农村房改房财产怎么分配

法律主观:

一、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二、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三、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有所控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利用职权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造成国有资产或公有财产的流失。四、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一定的优惠,公有住房的价格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有工龄、职务或职称方面的优惠,对离休干部也有优惠。五、购买房改中的公有住房,在进入市场方面是有的。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指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住房保障条件是怎样的

对于每个买房人来讲,也许能够买到一套价格相对于低廉的房产,是心中最大的心愿了,因为现在的房子价格高,便宜一点是一点,但是对于价格较低的保障房,对购买者是有要求的,下面小编来为大家说说住房保障条件是怎样的。

住房保障条件是怎样的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国家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市规定的其他条件。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另行制定。

住房保障怎么申请

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保障性住房实行轮候分配制度,按照抽签、摇号或其他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轮候及分房顺序。未经相关程序不得擅自改变分配对象和轮候次序。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推举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申请人为外来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向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应及时受理申请材料,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事处(镇),同时在社区公示申请人名单。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核准结果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示15日,并在区域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开。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非京籍人员凭暂住证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住房保障是一个范围广的概念,广义地说宅基地、福利分房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种具体的形式,它们是低生产力水平下保障人人可以有房住的一种制度。公积金,就是在职的职工按照一定的比例缴存、所在单位等额的补贴都是归个人的长期的住房储金;对公积金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的时候是可以提取使用其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还可以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实策性的利率优惠等。货币补贴,这是国家停止住房的实物分配后,为了解决无房的职工的住房问题而实行的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即给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标职工的未达标部分发放一定的住房补贴,由这些职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自由选购合适的住房。一般是老职工一次性发放,新职工随工资在二十年内发放完毕。

本篇文章小编主为大家讲到了关于住房保障条件是怎样的知识,对于住房保障的相关要求,如果大家想知道其中的情况,可以看看文中所述就会更加的清楚了。

公租房怎么配租

公租房 配租,是指对于某些特定人群,享有优先分配公租房的权利。 见义勇为家庭、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离婚 妇女在申请市公租房时,也能获得优先配租了。 市住建委从昨日开始在官网公示新修订的《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和配租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优先对象只享受一次优先配租机会。同时,申请对象取得轮候号后,如果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资产、住房情况发生变化,须在30日内申报。 公租房轮候册设三个序列意见稿明确,市公共租赁住房设立轮候册,轮候册由以下三个序列构成。第一序列:包括以下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2013年5月1日前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已提交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还有因未年审被暂停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上述申请对象提出书面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受理的,由系统集中于每月最后一天自动随机产生当月第一序列申请对象的轮候号。第二序列:《 广州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暂停受理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前正在轮候经济适用住房和已提交申请(含准购证延期申请)的对象,提出书面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受理的,由系统集中于每月最后一天自动随机产生当月第二序列申请对象的轮候号。第三序列:新申请对象递交申请并受理后,由系统集中于每月最后一天自动随机产生当月新申请对象的轮候号。上述取得轮候号的申请对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轮候号先后顺序进入相应序列。 家庭资产有变一月内申报意见稿明确,配租房型应与申请对象家庭人口相对应,原则上:1人家庭分配一房;2人家庭分配一房一厅;3人家庭分配二房一厅;4人家庭分配二房一厅或三房一厅;5人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具体房型分配原则,以公布分配方案为准。对于楼层分配原则,孤寡老人及有视力、肢体残疾的(1-3级或重度)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或带电梯房源。根据意见稿,申请对象获得配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核、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 租赁合同 的视为弃租,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弃租。自书面确认弃租的次月起重新轮候,与新申请对象一同由系统集中于该月最后一天进入第三序列,自动随机产生轮候号;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弃租的,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对象取得轮候号后,由于家庭成员及其户籍、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资产、住房情况发生变化影响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应自改变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户籍所在事处(镇)申报,经按程序对其轮候资格进行核定并确定保留或注销轮候号。

低保户的住房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低保买房需要符合低保的条件才能够进行买房申请。当前我国对于低保户买房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要求。但是一般申请低保户的人群都是属于最低生活保障的户口,在享受低保的同时进行购房难免会有所冲突。低保户申请买房需要开具出相关的贷款声明。

一、低保买房的注意条件有哪些?

      理论上,没有低保户购买楼房的规定和制度。

      尽管低保户买房没有规定去,但是低保户买了房,肯定会核实其购房款的来源,而且多半会因此撤销该家庭的低保补助。

      对于低保户买房,国家虽没有明确的要求禁止低保户买房,但是享受低保是给予人最低生活保障的补贴,若连最低生活保障还需靠补贴,才能维持生存,还贷能力欠缺,银行也要考量还贷能力,最后考虑是否支持贷款买房的。

      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跟能不能买房没有最直接的关系,只是既然是低保户,买房贷款时,需要开收入证明,要怎么开是个问题,开低了,银行贷款审批不通过,开高了,又说明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将来有可能享受不到低保,唯一的可能就是低保户买的是经济适用房或是保障房。

二、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三、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从理论上来说,低保户与房屋的买卖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国家还有相关的低保房。但是矛盾的是,低保户往往是经济困难的居民住户,在买房上也会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在低保户买房时,可能会有着取消低保户资格的可能性。具体的以当地的实际低保户要求为准。

廉租房怎么分配

每个地区 廉租房 的申请条件是不同的,以 西安 市为例: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有两种,以发放住房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保障方式。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3)不计算面积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的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3)无房户家庭(其中与他人合住单位职工宿舍、按市场租金租赁公房的除外)。

共有产权房比例分配

共有产权房产权比例怎么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共享产权房可以理解为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房,指的是由购买房屋者和制定的代持机构共同分配房屋产权的房屋,其中一部分产权属于代持机构,其实属于,另一部分产权属于购房者。具体的产权比例,根据出资进行计算,一般为百分之五十,购房者百分之五十。

共有产权房首付比例,说明如下:

共有产权住房首付金额为不低于个人出资部分的30%,具体首付比例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向贷款银行咨询。

相关说明: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地方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由保障对象家庭与地方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以及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而房屋产权可由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共有产权住房将为转换房地产方式起到积极作用。

共有产权住房,其主要做法是,地方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共有产权住房对象家庭;配售时,保障对象与地方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拓展资料: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

房屋产权可以按照两种比例实现共有:当个人与的产权比例为7∶3时,个人承担的价格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北京公租房怎么申请?由各区组织分配?

自2017年7月起,北京市公租房不再实行全市大摇号,房源分配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由各区组织分配。东、西城房源由市里统一调配。

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对象是:三房轮候家庭、其他京籍无房家庭、新北京人无房家庭等。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先向有关部门进行意向登记,然后通过住建委和公租房所在区房管局的资格审核。审核过后再进行摇号,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确定申请对象选房顺序,分批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

申请流程:

三房轮候家庭无需再次申请,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即可;

其他京籍无房家庭: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新北京人:向工作单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公租房租赁合约期满需要续租的,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向原申请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条件的可办理续租。

保障房怎么样

简介2011年中国加大保障房投入力度社会保障性住房是中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统一规划、统筹,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2011年,中国保障房建设全面提速,根据中国对外公布的计划方案,2011年计划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投入1.3万亿元至1.4万亿元的大额资金,对地产、基建、水泥、钢铁、建材、工程机械,甚至家电、汽车等相关行业带来积极影响。

此外,世界各国将住房大多分为公屋或私屋。

公屋是由买单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则是私人拥有不享受买单优惠的自建或市场化的商品房。

有一种保障性住房叫公营住房,类似于廉租住房,住户是没有任何产权的;还有一种是公团住房,相当的优惠条件,使得住房者拥有一部分产权。

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组屋”,既有出租,也有销售。

背景由于中国房价持续走高,高房价与中国普通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相差悬殊。

2011年中国实行了改革开放以来最为严厉的房价,限购限贷紧缩同时实行,与此同时,为了满足居民对住房的实际需求,中国决定加大保障房的投入力度,解决低价商品房供给不足,和可能发生的由房价泡沫引起的经济泡沫破灭的风险。

根据计划,2011年中国计划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并计划在整个“十二五”期间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使其覆盖率达到20%。

住建部门测算,2011年即将建设的1000万套保障房所需资金为1.3万亿至1.4万亿。

分类经济适用房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是以划拨方式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以指导价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双重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廉租房廉租房是或机构拥有,用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在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难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能成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

公共租赁房公租房指通过或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租赁的住房,同时,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

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这个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炉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说是将经济适用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

定向安置房安置房是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两限商品房即“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住房。

为降低房价,解决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经城市批准,在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两限房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保障性住房“。

安居商品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

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适应对象廉租房1999年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镇廉租住房是指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经济适用房2007年修订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性住房。

公共租赁房2010年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确定。

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

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申请保障性房条件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障房的条件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保障性住房(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另行制定。

建设进程十一五时期“十一五”期间,中国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

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五年间,中国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

到2010年底,中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已达7%到8%,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0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3平方米。

十二五时期保障房从2011年起,中国将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加速跑”阶段。

保障形式继续以包括廉租房在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的性产权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实物住房保障为主,同时结合租金补贴。

未来五年,中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大约是过去10年建设规模的两倍;同时,每年还将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以上。

2011年中国就将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比上年增长70%以上,创历年之最。

2011年10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透露,2011年的1000万套保障房可以在11月底前实现全部开工。

通过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到“十二五”末,中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再次重申,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开工标准是,规划设计的永久性建筑工程已进入基础的结构施工。

对于仅是搭建施工现场围护设施,或仅是开挖基坑的,不计入已开工的项目和套数。

中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顺利,定的是“十二五”期间要建设3600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2011年已经开工了1000万套,开工了700多万套,计划来年开工数量正在研究当中,不会低于500万套,有可能在600万套左右。

财政拨款建房2013年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80亿元。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租赁补贴以及、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开支,用于上述开支后仍有结余的,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5月16日,财政又下拨2013年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专项资金580亿元,支持相关地区完成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

此外,财政还下拨了2013年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355亿元,支持相关地区完成2013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

按照目标计划,中国将建成470万套保障房,以每套保障房50平方米计算,这也是将近3亿平方米的装修市场。

2014年保障房建设住建部网站消息,2014年,全国计划新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70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480万套,截至8月底,已开工650万套,基本建成400万套,分别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92%和83%,完成投资9500亿元。

保障房规定保障房《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一部分就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一)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问题。

一是通过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和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筒子楼)改造等方式,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二是加快实施国有林区、垦区、中西部地区下放地方煤矿的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民房搬迁维修改造工程,解决棚户区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三是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各地从实际情况出发,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给。

(二)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对中西部地区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三)开展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建设的试点。

为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本地区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建设。

意义安居保障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产业带动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相关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效应。

权威测算显示,2010年新增的75亿元廉租房建设投资及其所带动的地方和社会投资,可以拉动钢材消费量65万吨,水泥消费量50万吨。

同时安排的17亿元投资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可以拉动铸铁消费量2万吨,钢材消费量10万吨,水泥消费量30万吨。

刺激消费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为今后扩大消费创造了有利条件。

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有效举措,都将有利于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扩大消费。

问题规划布局不当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

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

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

工程质量隐患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有待提高。

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管理存在漏洞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

一些地方出现了骗租、骗购的情况。

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群众意见很大。

资金筹措不足一些地方资金筹措存在一定困难,中西部地区资金压力更大一些;有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未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拉长了建设周期。

顶层设计不够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总体上带有探索性质,包括、机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同时,也有前后如何更好衔接的问题。

法规建设滞后现行住房保障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虽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

工作中,还存在着边界不够清晰、利益调节和退出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热点新闻30亿保障房资金被挪用审计署于2012年7月18日发布2012年第33号公告,公布“66个市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

审计发现,22个单位将29.55亿元工程资金用于非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司注册资本验资和市政工程建设等。

多省开工不足由于资金不足等原因,全国多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资金不到位、开工不足的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始自7月初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全国巡查的过程中发现了问题。

对此,住建部已经通知存在问题的地方,在2014年9月底之前,解决资金到位和开工不足问题。

2014年7月,住建部开始进行对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巡查工作。

这一巡查覆盖全国所有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从7月开始,住建部由部级、副部级干部带队,巡查了2个省(区、市),17个司局分省(区、市)负责包干。

到8月底,已巡查134个地级以上城市、390县(市、区)、2509个项目。

巡查的重点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程质量、质量控制等问题;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到位情况和开工进度;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管理、分配等问题。

其中,前两个方面是巡查工作的重点。

农民承包土地获得的收入属于什么分配方式

农民承包土地所得收入属于按劳分配。在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是国家占有这部分生产资料,农民只有经营权和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这不能算农民的生产要素。

而承包土地为按劳分配。因为土地经营权属于经营者个人,不属于公有。而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属于公有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八条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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