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期限:
生活补助每年补贴一次,于次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受理、发放。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计算,以一个纳税年度为准。当期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在汕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的境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汕头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市财政以生活补助的形式给予补贴,此项补助属于入选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需依法纳税。
汕头可以境外人员可以申请生活补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