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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居住证申领方法

2023-04-30 来源:东饰资讯网

申领居住证条件及时限

1、通过“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居住信息满半年,且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

2、未通过“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居住信息或申报不满半年,但有其他材料证明在济实际居住、就业、就读已满半年,且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

3、未通过“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居住信息或申报不满半年,但有其他材料证明在济预期居住、就业、就读半年以上,且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

4、居住证一人一证,每年签注一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申领相关手续

1、居住证申领人身份证明。含下列材料之一: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

2、居住证申领人在济实际居住证明。含下列材料之一:

(1)本人或配偶(需证明夫妻关系)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均可);

(2)房屋租赁合同;

(3)单位出具的居住在单位内部、施工工地的证明;

(4)学生证或学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居住证明;

(5)小区物业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在居民(亲属)家中的证明;

(6)其他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居住证明。

对未申报居住登记或申报不满半年,但持有的上述材料能够证明在济实际居住或预期居住半年的,无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不能证明的,可提供劳动合同、就业证明、纳税或缴纳社保证明、入学通知书等材料予以辅证。

3、换领、补领居住证所需手续:

如居住地址无变化,申请人只需持本人合法身份证明即可现场办理。如居住地址发生变化,申请人需持本人合法身份证明和本条第2款所规定在济实际居住证明材料之一。

居住证地址变更申报及相关要求

已申报居住登记或办理居住证的,如居住地址发生变化,应按以下要求申报变更登记或办理注销手续:

1、在县、市区内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2、离开居住地到其他城市的,或本市范围内跨县、市区居住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应当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严格居住证代办业务范围:

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其中,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应年满60周岁。(疫情期间,有特殊用证需求的,居住证内勤民警和社区民警可以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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