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期中测试 | 期末考试 | 考试要求 |
| 声乐 | 主项:一首歌曲 (二、三、四年级声乐学生相互伴奏) 副项:任课教师自行组织测试。 | 主项:一、二年级一首歌曲 三、四年级两首歌曲 (二、三、四年级声乐学生相互伴奏) 副项:任课教师自行组织考试。 | 1、必须携带《专业技能小课记录本》。 2、考试曲目必须在本学期教学计划内。 3、着装整洁,仪态大方,台风自然。 4、以音乐会形式参加毕业考试的,近两学期专业考试成绩须在80分以上,表演曲目必须在4首以上。 5、按顺序按时参加考试,遇有特殊情况须向考试组长说明。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
| 键盘 | 主项:自选一首 副项:自选一首 主、副项一律背谱弹奏,确需视谱弹奏者酌情扣5-10分。 | 主项:在练习曲、复调曲、奏鸣曲、乐曲中自选一首,抽考一首。 副项:在所学曲目中自选一首,抽考一首。 主、副项一律背谱弹奏,确需视谱弹奏者酌情扣5-10分。 |
| 器乐 | 主项: 独奏曲目一首(背谱) (提倡使用乐器伴奏,无伴奏演奏也可。) 副项:自选练习曲或曲目一首(背谱演奏) | 主项:自选曲目、练习曲各一首(背谱演奏) 副项:自选练习曲或曲目一首(背谱演奏) (提倡使用乐器伴奏,无伴奏演奏也可。) |
| 舞蹈 | 每学期均测试以下内容: 软开度:正腿、旁腿、后腿踢、扳;横竖叉; 大腰(连三控一)。 技巧部分:中跳;大跳;平转;倒踢紫金冠 所学组合:抽查两项 | 基训:活动组合、把上组合、中间部分组合、把下跳跃及技巧练习(按年级分组,各自考核相对应的教学内容) 民舞:大二考核藏族、东北秧歌组合;大三考核山东胶州秧歌、山东海洋秧歌、安徽花鼓灯组合。 编导:独舞创编(第一学期); 群舞创编(第二学期) | 1、根据考试科目着装。 2、精神饱满,仪态大方,台风自然。 3、毕业考试以音乐会形式进行,剧目作品、自编舞蹈作品各一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