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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2024-05-22 来源:东饰资讯网


剑阁县龙源小学

2014年春学生家长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构建立体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根据上

级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龙源小学(下称甲方)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下称乙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生在校期间,乙方应经常了解子女在校情况,并结合学校教育,有针对性的加强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同时,乙方必须用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行为去影响子女。

二、学生在校重大违纪,如需要乙方配合教育的,乙方必须积极支持。不得包庇、纵容、姑息,更不得无理干涉甲方对违纪学生的正当教育,严禁学生家长在校内滋事。

三、学生私自离校出走,甲方在24小时内必须告知,乙方承担寻找等一切责任。

四、学生损坏公物应照价赔偿,学生因为使用公物方法不当而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乙方必须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危化物品、毒品、垃圾食品等进入校园。乙方必须支持甲方对危及学生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物品没收的教育措施。

六、严禁打斗和追逐,若因此而引发的伤害事故,由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加强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管理。所有学生必须落实接送制度。严禁骑自行车上学,严禁乘坐“三无”车辆。严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钓鱼、洗澡。

八、通食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午休和晚睡应期间乙方必须加

强孩子的管理,不得上网、看电视、打牌、酗酒等等。学生放学逾期不归,上学不按时到校,甲乙双方应及时取得联系。女同学在放学及上学路上应结伴而行,不得在途中逗留或与社会上的人接触;恶劣天气家长务必接送孩子上放学,否则出现事故由乙方负责;家长因事外出,子女应寄托给可靠亲友照管,不允许子女在家邀约其他同学或社会人员聚会。如家长未尽职责,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责任一律自负。

八、放假期间,家长应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乙方应加强学生的睡眠管理,禁止学生进网吧或长时间看电视,以免影响休息而耽误学习。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律由学生本人及乙方负责。

九、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某些不能参加活动的疾病(如: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等等),乙方应告知甲方。若家长未尽告知义务,则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年级 班 (学生姓名) 乙方电话号码: 甲方(班主任签字): 乙方(签字):

学校电话:6629618 学生(签字):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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