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分析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携带以下证明:
(1)本人身份证明
(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
(2)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拓展延伸
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证明文件清单
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证明文件清单包括以下内容:1.身份证明: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提供与失业原因相关的劳动合同、解雇证明或劳动关系证明;3.失业原因证明:提供失业原因的证明文件,如解雇证明、公司倒闭证明等;4.工资证明:提供最近一段时间的工资单或银行流水证明;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最近一段时间的社保缴纳证明;6.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或相关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7.银行账户信息: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用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转账;8.其他相关证明: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离职证明、医疗证明等。请注意,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失业保险机构或就业服务中心获取最新的申领要求和文件清单。
结语
携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还需提供工资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明、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而异,请咨询当地失业保险机构或就业服务中心获取最新申领要求和文件清单。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