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形下,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如果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可以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一、监狱服刑了去哪
被告人被判刑后,一般是去其犯罪地所在的监狱。机关一般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但具体分到哪个监狱执行由看守所具体联系分配,一般情况下省内解决,特殊身份的则指定监狱关押。
二、死缓和徒刑的执行程序是什么
死缓和徒刑的执行程序是:
1、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年以上的成年罪犯,应当交监狱执行;
2、死刑缓期2年,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件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3、对判处死刑缓期2年、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及时将有关法律文件送达拘留所,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罪犯送往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4、犯罪分子需要拘留执行刑罚,判决前犯罪分子未被拘留的,人民应当按照有效的判决或者裁定拘留犯罪分子,并送交机关;
5、判决生效后,机关将罪犯交付执行;
6、执行机关收押罪犯后,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三、判决书到开庭过程中多久送达家属
判决书送达羁押机关后,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在正式收监后的五日内向家属发出通知书。按照规定,人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机关,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