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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出事故原车主需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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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出事故原车主是需担责的。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车报废了归谁1、交通事故车报废了归保险公司。按双方约定的保险条款,按照保险赔偿范围进行,理赔时要走相应的流程,先行保险等待确认情况等。根据实际赔付确定。如果是确定报废,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赔付,那残车就是属于保险公司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报废由谁赔偿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报废由保险公司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责任比例赔偿。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出事故原车主是需担责的。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出事故原车主是需担责的。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车报废了归谁1、交通事故车报废了归保险公司。按双方约定的保险条款,按照保险赔偿范围进行,理赔时要走相应的流程,先行保险等待确认情况等。根据实际赔付确定。如果是确定报废,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赔付,那残车就是属于保险公司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报废由谁赔偿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报废由保险公司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责任比例赔偿。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出事故原车主是需担责的。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出事故原车主是需担责的。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车报废了归谁1、交通事故车报废了归保险公司。按双方约定的保险条款,按照保险赔偿范围进行,理赔时要走相应的流程,先行保险等待确认情况等。根据实际赔付确定。如果是确定报废,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赔付,那残车就是属于保险公司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报废由谁赔偿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报废由保险公司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责任比例赔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出事故原车主是需担责的。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报废车出事故原车主担责。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根据国家规定处理,不能擅自转让,以买卖方式转让报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原车主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种观点: 出了交通事故的车辆,如果维修费用超过车辆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可以申请报废。可以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委托书,然后申请报废。【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出事故原车主是需担责的。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报废车出事故原车主担责。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根据国家规定处理,不能擅自转让,以买卖方式转让报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原车主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种观点: 出了交通事故的车辆,如果维修费用超过车辆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可以申请报废。可以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委托书,然后申请报废。【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出事故原车主是需担责的。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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