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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中财务价值如何确定

2024-11-29 来源:东饰资讯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能够提供该部件的购买发票及相应证明,可按提供的价值认定。犯罪嫌疑人提出异议的,可以通过物价部门进行鉴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第2种观点: 对盗窃物品找物价鉴定所进行鉴定,以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使用,不是按照原件也不是随便的估价。盗窃,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规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盗窃罪主要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3、本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盗窃罪与一般盗窃行为的罪限。其区分有数额和次数两个可供选择的标准,只要具备了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盗窃罪,否则,只是一般违法行为。把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罪区别开来。这里所指的“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主要指偷窃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也包括偷窃共同生活的其他非近亲属的财物。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和非近亲属的财物不等于本人的财物,但又与非共同生活的其他人的财物有所区别。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能够提供该部件的购买发票及相应证明,可按提供的价值认定。犯罪嫌疑人提出异议的,可以通过物价部门进行鉴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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