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3种观点: 安全上网,保护个人隐私的具体方式如下:1、保护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密码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不要随意把这些信息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告诉别人;2、保护私人电脑和手机安全。如通过安装防火墙等方式,阻止入侵者远程访问个人计算机和手机,使用复杂密码,提高黑客破解密码难度;3、合理清理“信息垃圾”。丢掉含有私人信息的文件前,先清理个人隐私;4、仔细阅读银行对账单、账单及信用卡报告,确认没有可疑交易;5、网上购物注意。在输入信用卡和个人信息之前确认网站是否安全,如果发现有人利用个人信息损害任何权益,应立刻报警。网络运营者保护个人隐私的方式如下:1、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2、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3、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